網民微博爆武漢疫情民間慘狀 遭判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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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2月23日訊】繼陳秋實、方斌、張展等人之後,河北省三河市居民張文芳,因公開曝光武漢疫情之下民間慘狀,於2020年9月8日遭河北省三河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河北省三河市法院對張文芳一案的部分判決書。(推特截圖)
河北省三河市法院對張文芳一案的部分判決書。(推特截圖)

據河北省三河市法院對張文芳一案的判決書,張文芳,山東省煙台市人,被捕時居住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開發區。

2020年4月4日,她使用網名「瑪麗蓮夢六」在微博上發表長文,內容包括武漢方艙醫院一千人共用一個衛生間;有人在隔離的家中被餓死;有人無處就醫,怕傳染妻小從橋上跳下自殺;有人全家人都死了,只剩自己一人去民政局報到;有人因疫情做不了血液透析,求助無果跳樓自殺,死後6小時遺體才被拉走;有孩子守著爺爺的屍體度過了5天等等。

整篇長微博還提到了醫生李文亮和艾芬,提到了陳秋實、方方等人。張文芳用自己的文字,哀悼在中共病毒(武漢病毒、新冠病毒)疫情之下逝去的同胞。該篇博文短短時間內就得到三十多萬人的轉發和點讚。

張文芳所發微博的全文。(推特截圖)

據悉,在張文芳發布長微博的同一天晚上10點多,三河市公安局燕順路派出所的民警查到張文芳的住處,將其傳喚至派出所。

去年4月7日,張文芳被三河市公安局以所謂「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處以行政拘留10日。10天後,又以「涉嫌犯尋釁滋事罪」將其刑事拘留,並於同年4月29日,將其逮捕,關押在三河市看守所。三河市法院最終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張文芳有期徒刑六個月。

判決書中稱,「上述部分內容之前已明確被官方闢謠,部分內容為虛假內容。」卻未明確指明哪部分被「官方闢謠」,哪部分為「虛假內容」。

張文芳因言獲罪的新聞引起網友熱議,很多人為她鳴不平。

有網友表示,「為當初悲慘離世的人默哀!為留下記憶付出代價的人祝福!」「經歷了還不醒悟,還會再來的。」「把真的說成假的,把對的說成錯的。這就是你的中國?」「否認這些已經發生的事情,就好像在抹殺那些人的存在。」「看到這條新聞如鯁在喉,也更加確定了一些想法。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就加速好了!」……

更有網友質問,「怎麼證明她是造謠?」「隱瞞人傳人的沒有判嗎?一開始不讓武漢中心醫院的醫護戴口罩的沒有判嗎?1月18日還舉辦萬家宴的判不判?!」……

責任編輯:胡元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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