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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法聯盟: 維州禁同性戀轉化治療 限制人權和自由

圖為維州議會標牌。(AAP Image/Erik And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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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日前,在經過馬拉松式的辯論後,維州上議院通過了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s)政府提出的法案,禁止同性戀轉化治療。人權法聯盟(Human Rights Law Alliance)表示,該法案明確針對基督教的性倫理,對基本人權和自由設置了「不合理的限制」。

在經過12個小時的會議後,上議院以27比9的投票結果通過了《變更或壓制(轉化)行為禁止法案》(Change or Suppression (Conversion) Practices Prohibition Bill)。自由黨議員麥克阿瑟(Bev McArthur)和斐恩(Bernie Finn)沒有跟隨其政黨的立場,投下了反對票。

此外,中立議員林布里克(David Limbrick)、奎爾蒂(Tim Quilty)、布爾曼(Jeff Bourman)、卡明(Catherine Cumming)、海斯(Clifford Hayes)、格裡姆利(Stuart Grimley)和麥克斯韋(Tania Maxwell)也都投了反對票。

在新法下,任何人被發現試圖壓制或改變他人的性取向或性別認同,並被證實其行為造成了嚴重傷害,會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或近1萬澳元的罰款。

維州平等機會和人權委員會(Victorian Equal Opportunity 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還獲得新權力,來處理沒有達到犯罪標準的投訴,並自行對系統性問題展開調查。

《家庭暴力保護法》(Family Violence Protection Act)還會受到修改,將同性戀轉化治療定義為家庭暴力的一種形式。

同性戀轉化治療禁止法案是安德魯斯政府推行的一系列爭議性社會改革的最新一步,引發了宗教、醫療和法律團體的強烈不滿。

此前,維州法律研究所(Law Institute of Victoria)代表律師界對此法案提出擔憂,認為其覆蓋範圍過於寬泛,可能阻止父母或照料者就性別認同或性取向問題與子女進行對話。

人權法聯盟(Human Rights Law Alliance)表示,該法案明確針對基督教的性倫理,對基本人權和自由設置了「不合理的限制」。

該聯盟首席律師斯滕霍夫(John Steenhof)說,在這個法案下,「家長和老師可能被限制分享和傳播有關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信息和想法。」

該法案將允許對隱私權的「無理干預」,使維州政府能夠「管控家長和子女間的交流」。

另外,平等機會和人權委員會獲得的新權力使該機構能夠「追查、調查、制裁、再教育、懲罰和壓制教導和實踐基督教性倫理的教會、組織和個人。」

「這一缺陷性設計只會鼓勵反宗教活動家將投訴機制武器化,對那些在性取向和性別認同問題上與其有不同觀點的教會、組織和有宗教信仰的個人予以騷擾,並試圖令其噤聲。」

多位宗教領袖也對法案提出質疑,而醫學界擔憂此法案會影響精神病和心理治療。

然而,維州律政廳長塞姆斯(Jaclyn Symes)稱,該法案是為了在宗教和言論自由以及保護人們免受轉化做法傷害之間尋求「適當的平衡」。

在新法通過後,兒童慈善機構Barnardo’s取消了歷史悠久的「年度最佳媽媽」獎,因為該機構認為此獎項沒有考慮到其他照料者,例如同性父母和祖父母。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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