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五人陷冤獄 只因傳播避疫良方

人氣 820

【大紀元2021年07月12日訊】「七一」前後,中共反覆強調它治下的「人權奇蹟」,但是實際上,許多冤案被披露,其中警察及司法人員的非法行徑令人震驚。

明慧網7月11日消息,6月下旬,湖北孝感市漢川市五名法輪功學員被孝昌縣法院非法判刑,刑期從三年至四年不等。在判決前,他們已經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

事件要從去年說起。2020年4月26日,肖豔芳、劉義波、王四美、胡漢姣、王慶等五名法輪功學員來到漢川市馬鞍鄉的聯洪村、天成村,向村民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還告訴人們避疫良方(「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在此過程中,他們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結果被馬鞍派出所警察綁架。雖然他們第二天因疫情原因被放回家,但自此被警方盯上。

去年9月21日,漢川市公安局通知肖豔芳等五人到國保大隊「談話」,之隨又對他們監控、跟蹤。一個多月後,11月11日下午,漢川市國保大隊的余清波、楊樹理等四個警察,根據手機定位,進入一座住宅樓,敲開27層樓的一家住戶門,強行拖起正在睡午覺的肖豔芳,不等她穿好衣服,就把她綁架出門。當天下午,同一組警察又綁架了劉義波(次日才給家屬逮捕通知書),其後又到王慶父親家威脅,限其兩天交出兒子。

今年2月1日,余清波和楊樹理跑到湖南長沙,綁架了流落在當地打工的法輪功學員王慶。3月15日,王四美和胡漢姣在分水鎮被漢川市公安局分水派出所警察綁架。

據悉,為了在「七一」前完成對肖豔芳等五人的迫害流程,孝感市政法委、檢察院、法院,漢川市公安局、檢察院,孝昌縣政治委、法院、檢察院共同制定了迫害方案。

據明慧網報導,在6月16日的兩場庭審中,肖豔芳等學員聘請的律師進行了無罪辯護,就公民信仰自由、刑法三百條的構成要件、證據關聯性等問題逐一闡述,挺身維護正義。然而,孝昌縣法院的執法人員罔顧法律和良知,做出了非法的判決。

自2020年初疫情在武漢爆發後,一年多來,海外媒體報導了不少染疫者念誦「法輪功大法好,真善忍好」後轉危為安的事例,然而,中共當局卻抓捕和構陷奔走救人的善良修煉者。去年4月,吉林省吉林市的法輪功學員孫志文也是因為傳播避疫良方而被非法綁架,後被祕密判刑四年半,現關押在公主嶺監獄,其父母被政法委「610」人員騷擾。

明慧網原文:告訴人避疫良方 湖北肖豔芳等五人被非法判刑

文字整理:俞音;責任編輯:高靜 #

相關新聞
遼寧法輪功學員秦亞玲陷冤獄一年半 丈夫離世
丈夫陷冤獄 吉林法輪功學員馬英被迫害死
黑龍江女醫師王玉卓遭十年冤獄折磨 夫離子散
冤獄17年 福建法輪功學員左秀雲再遭綁架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