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五人陷冤狱 只因传播避疫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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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12日讯】“七一”前后,中共反复强调它治下的“人权奇迹”,但是实际上,许多冤案被披露,其中警察及司法人员的非法行径令人震惊。

明慧网7月11日消息,6月下旬,湖北孝感市汉川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孝昌县法院非法判刑,刑期从三年至四年不等。在判决前,他们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多。

事件要从去年说起。2020年4月26日,肖艳芳、刘义波、王四美、胡汉姣、王庆等五名法轮功学员来到汉川市马鞍乡的联洪村、天成村,向村民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还告诉人们避疫良方(“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在此过程中,他们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结果被马鞍派出所警察绑架。虽然他们第二天因疫情原因被放回家,但自此被警方盯上。

去年9月21日,汉川市公安局通知肖艳芳等五人到国保大队“谈话”,之随又对他们监控、跟踪。一个多月后,11月11日下午,汉川市国保大队的余清波、杨树理等四个警察,根据手机定位,进入一座住宅楼,敲开27层楼的一家住户门,强行拖起正在睡午觉的肖艳芳,不等她穿好衣服,就把她绑架出门。当天下午,同一组警察又绑架了刘义波(次日才给家属逮捕通知书),其后又到王庆父亲家威胁,限其两天交出儿子。

今年2月1日,余清波和杨树理跑到湖南长沙,绑架了流落在当地打工的法轮功学员王庆。3月15日,王四美和胡汉姣在分水镇被汉川市公安局分水派出所警察绑架。

据悉,为了在“七一”前完成对肖艳芳等五人的迫害流程,孝感市政法委、检察院、法院,汉川市公安局、检察院,孝昌县政治委、法院、检察院共同制定了迫害方案。

据明慧网报导,在6月16日的两场庭审中,肖艳芳等学员聘请的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就公民信仰自由、刑法三百条的构成要件、证据关联性等问题逐一阐述,挺身维护正义。然而,孝昌县法院的执法人员罔顾法律和良知,做出了非法的判决。

自2020年初疫情在武汉爆发后,一年多来,海外媒体报导了不少染疫者念诵“法轮功大法好,真善忍好”后转危为安的事例,然而,中共当局却抓捕和构陷奔走救人的善良修炼者。去年4月,吉林省吉林市的法轮功学员孙志文也是因为传播避疫良方而被非法绑架,后被秘密判刑四年半,现关押在公主岭监狱,其父母被政法委“610”人员骚扰。

明慧网原文:告诉人避疫良方 湖北肖艳芳等五人被非法判刑

文字整理:俞音;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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