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堅守信仰被抓 父親癱瘓 女兒海外籲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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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易如、蕭律生採訪報導)9月26日,57歲的湖北十堰鮑峽鎮中心醫院職工喬良玉,因不肯簽放棄信仰法輪功的文書,在行走不便的情況下被警察等多人強行抓走,下落不明。家中還剩下躺在床上、生活無法自理的67歲的丈夫蔣啟祥。現居海外的女兒蔣煉嬌呼籲放人。

不簽中共「三書」 喬良玉被強行抓走

27日,海外明慧網報導,26日晚間,湖北省十堰市鄖縣(現稱鄖陽區)鮑峽鎮政府鎮長王啟權,副鎮長、政法委余小華,鎮中心醫院院長權成林,鮑峽鎮派出所所長劉生國及多個警察強行把喬良玉從家中劫走。此前,警察曾揚言要把她抓到洗腦班。

報導還指,喬良玉前一段時間腿摔了,無法自由行走。被抓走後,家中只剩下癱瘓在床的丈夫。

圖為鮑峽鎮政府鎮長王啟權。(網頁截圖)
圖為鮑峽鎮政府鎮長王啟權。(網頁截圖)
圖為湖北省十堰市鮑峽鎮派出所所長劉生國。(網頁截圖)
圖為湖北省十堰市鮑峽鎮派出所所長劉生國。(網頁截圖)
圖為湖北省十堰市鮑峽鎮派出所。(網頁截圖)
圖為湖北省十堰市鮑峽鎮派出所。(網頁截圖)

喬良玉在海外的女兒蔣煉嬌告訴大紀元記者,「以往就是因為信仰,只要你信仰法輪功,就把你弄走。」「這次也因為這個吧,大陸在搞所謂的『清零』。」

蔣煉嬌所說的「清零」是指中共政法委從2019年開始在中國大陸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所謂的「清零行動」,即逼迫沒有簽字表態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她表示,應該是母親不肯簽中共所謂(放棄信仰法輪功)的三書,被強行抓走的。

「經過這麼多年的迫害,雖然這次(我)沒有在現場,但可以想見當時的場景。」蔣煉嬌說,「通常警察是破門而入,強行帶走,從門口拖到樓下。」

她描述母親當年被抓走的場景,當時多個警察就拖著她,「(母親)胳膊、腿跟樓梯碰撞的聲音和哭聲一片的場景,(我)至今都沒有忘記過。」

蔣煉嬌最擔心的是,母親被抓走後下落不明,「她腿不能行走,現在又會遭到什麼樣的待遇?」同時,年近70歲的父親生活無法自理,「他吃喝拉撒怎麼辦?」「其他親屬都離我們家很遠,沒有人能伸手幫忙。」

大紀元記者聯繫鮑峽鎮派出所(電話:0719-7750110)、所長劉生國、鮑峽鎮政府辦公室(電話:0719-7750380)和副鎮長、政法委余小華及鄖縣政法委辦公室(電話:0719-7232471/0719-7228535)以及鄖縣政法委副書記陳平(電話:15335966889)等,但這些部門和個人多數不接電話,唯一接電話的是鄖縣政法委辦公室。該辦公室的女員工稱,她不知此事,此事屬於業務範圍,由陳平負責,她只是辦公室的。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政法委副書記陳平。(網絡圖片)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政法委副書記陳平。(網絡圖片)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政法委書記黨永生。(網絡圖片)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政法委書記黨永生。(網絡圖片)

明慧網此前報導,從今年3月份至9月份,喬良玉和蔣啟祥就不斷地被騷擾,前來騷擾者多則數十人,少則五六人。騷擾的理由不斷變換,從以開「兩會」宣稱「關心關心」他們,到拿著他們另一女兒蔣立宇(2017年被非法判刑4年)的照片質問是否是他們的女兒,5月份起要求他們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等。一度,警察每天都上門騷擾。蔣啟祥受到嚴重驚嚇,身體出現抖動等狀況。

喬良玉和丈夫蔣啟祥於1997年左右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7月江澤民集團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時,蔣啟祥因是當地輔導員,被非法關押到鄖縣看守所。2000年年底,喬良玉、蔣啟祥和4個子女(最小8歲)全家去北京天安門講法輪功真相,喬良玉、蔣啟祥因此分別被勞教一年、勞改三年,喬良玉因在監獄煉法輪功動作被加刑半年。而被押回老家的子女們無依無靠。蔣啟祥在湖北武漢琴斷口監獄被迫害得只剩下皮包骨,也不會說話。

蔣煉嬌說,從那個時候起,迫害就未停歇過,自己上學的每個階段,小學、中學、高中、大學,包括工作,父母都曾被抓或被勞教或被迫流離失所,甚至僅因為家門上貼「善」字,父親就被勞教;父親還因不放棄信仰被剝奪外科醫師的職位、不給註冊醫師證,母親的臨時工職位也一直不給轉正。

律師:強迫信仰者簽「悔過書」等是違法犯罪行為

大陸人權律師程海得知此事後,對大紀元表示,「讓信仰者簽這個悔過、放棄,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因為法律允許信仰自由,何況法輪功不是X教。」

他說,不僅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而且中共當局認定的14種X教中沒有法輪功,無論從哪個角度講,法輪功不是X教,不構成犯罪。

程海還表示,中共兩高司法解釋,不是講法輪功,是講製作、傳播所謂X教的宣傳組織。

「無論是什麼角度,如果僅僅是信仰法輪功,那肯定是不違法,也不犯罪。」程海說,「對她抓捕的人才是違法犯罪,刑法上叫徇私枉法罪,明知別人沒有犯罪事實,也沒有法律依據,就對別人採取刑事措施。」

程海建議喬良玉家屬去控告、起訴這些違法犯罪行為。

大陸另一位人權律師表示,在一個正常社會裡,信仰自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用強迫的手段讓人家簽所謂的改變信仰的文書,這就與憲法的規定、與現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馳;如果當事人沒有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轉化」,不願意改變信仰,就把人抓捕或進行刑事強制措施,這種行為更是和現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馳,也違反現行的中國大陸的法律。

「這是很基本的原則,沒有犯罪行為,你就不能啟動刑事程序。」該律師說,「犯罪行為是要對社會造成危害,公民內心的信仰,沒有對社會造成危害,(就)不能認定是犯罪。」

蔣煉嬌呼籲中共放人 提醒迫害者為自己留後路

在受訪的最後,蔣煉嬌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她呼籲參與迫害的警察、政府官員、醫院領導停止迫害她的家人,釋放她的母親;希望他們明白法輪功真相後,做出正確的選擇,把「槍口抬高一厘米」。

「我父母是做好人,修煉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堅守心中那份信仰,這是中國人的脊梁、風骨」,蔣煉嬌說,「父母沒有做壞事,(中共)這樣迫害好人,對他們自己不好。」

她表示,現在中共在整頓政法系,落馬的都是迫害法輪功的,「這樣去迫害法輪功 ,要想想退路啊,那些被『清洗』的人都是前車之鑑」,「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否則不知道這個『清洗』哪天就降到自己頭上,一定要為自己考慮後路。」

同時,蔣煉嬌還列舉當年參與迫害他們家的時任鮑峽鎮鎮長王華林、鮑峽鎮中心醫院院長雷正友的例子,提醒那些人不要做壞事,不然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有報應,不要步王華林、雷正友的後塵。

據悉,王華林當年參與迫害蔣煉嬌等當地法輪功學員,其子正值青少年,突然摔下橋死亡;雷正友因蔣啟祥在家門貼「善」去舉報,同年雷正友官位丟了、女婿殺人,之後妻子半身不遂等等。

蔣煉嬌提醒迫害法輪功的官員,要為自己的家人、未來、下一代考慮。「做任何事情要去考慮,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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