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加罪名 中共檢察官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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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潔思綜合報導)明慧網報導,河北滄州市劉在雲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新華區檢察院檢察官耿偉非法批捕,構陷到運河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孔令霞與國保高福松等勾結,羅織材料,製造偽案。

2022年1月11日晚,劉在雲、蘇春風、侯樹元、胡秀梅四位法輪功學員被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分局國保隊長高福松等人綁架。構陷他們的案卷先後被轉到新華區檢察院、運河區檢察院。

6月14日,運河區檢察院將案卷退回到公安分局,高福松等人拼湊偽證,再次上交檢察院。8月14日,運河區檢察院再次退卷。新華分局國保大隊繼續構陷。

10月9日,法輪功學員的代理律師去運河區檢察院閱卷,發現國保的所謂第二次「補充偵查」沒有任何證據,便要求與辦案檢察官孔令霞見面。孔以疫情為由拒絕。

在電話中,孔令霞告訴律師,檢察院人員正在研究給四人共同持有法輪功資料來認定。律師指出這是非法客觀歸罪,資料的所有者是誰,檢察官根本就不清楚。

孔還問律師:「你煉不煉法輪功啊?」「你是維權律師嗎?我要看看你的政治傾向?」律師說,「不是講法律嗎?還要講政治嗎?」孔掛斷了電話。

今年5月2日,孔令霞在辦理對劉在雲等四人的構陷案中,協同國保上門騷擾、恐嚇被取保候審在家的法輪功學員蘇春風;還唆使案管人員阻止、刁難律師閱卷。她曾參與審查起訴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致使他們遭冤判,最高冤期達10年。

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法輪功學員由於擁有法輪功書籍,不放棄修煉,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散發真相資料等,被中共不法人員綁架,非法關押。中共檢察官再將他們非法批捕、起訴到法院,致使這些人遭冤判、劫持入獄。

楊建錄被枉判入獄 家人舉報檢察官程興

2021年3月16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楊建錄於被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非法判刑8年後,被祕密送往唐山市監獄。楊建錄的家人已向多個司法機構控告或舉報檢察官程興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

程興是張家口市宣化區檢察院一級檢察官,參與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律師跟他溝通時,他表現得非常傲慢。

2019年,河北省某中共頭目到張家口視察,見宣化區與下花園區之間的觀光道上有一條法輪功真相條幅而盛怒。因地點正好在法輪功學員楊建錄的家附近,當地派出所所長及宣化區公安局副局長兩次非法傳訊楊建錄,楊說不是自己掛的。

同年12月4日,楊建錄夫婦被綁架,並被抄家。楊建錄很快被構陷到檢察院。檢察官程興不看證據是否屬實,不管法律條文是否適用,將楊建錄枉法起訴到法院。

楊建錄的家人和辯護律師曾多次向程興遞交材料,說明楊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程興絲毫不願了解真相。

當律師在法庭上辯護時,作為公訴人的程興竟傲慢地無故離開法庭,庭審被中斷,法官直接宣布休庭。2021年3月16日,法官未繼續庭審,直接冤判楊建錄8年。

2022年7月份,楊建錄的家屬向多個司法機構舉報程興,這些機構包括:最高檢、中紀委、公安部、監察委。它們都已簽收舉報。

女教師被枉判 檢察官助紂為虐 強加罪名

2021年4月23日,山東濱海公安局綁架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山東東營市勝利一中(原七中)的教師孟昱也遭綁架,被冤判3年半,罰款3萬元。

孟昱遭綁架的當天,她丈夫(擁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工程設計負責人),也被帶到公安局詢問了六個小時。他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最後得知,他的所謂「口供」居然成了證明妻子「有罪」的證據,他成了控告妻子的「證人」。

孟昱的丈夫開始了營救妻子的艱難歷程。他電詢了本地和省外幾十個律師,他們因壓力都沒接法輪功的案子。最後他找到一位維權律師。

東營區檢察院案管中心主任任耀海找不到法律依據,也沒有對孟昱的丈夫被審訊六個小時提供「證據」的非法性進行排除,而對孟昱批捕,提起公訴。

任耀海在對查抄的資料進行所謂「認定」時,沒有找第三方鑑定,卻讓負責抓人的國保「認定」,將資料定為「X教宣傳品」。檢察官在公訴書中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孟昱提起公訴,卻沒有指名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遭到了她的破壞,破壞到什麼程度、後果如何。

在法庭上孟昱的丈夫作為「證人」,連旁聽的權利也被剝奪了。

2022年6月23日,孟昱被東營區法院冤判3年半。

公訴人閻紅豔製造冤案錯案

近年來,河北省石家莊市所有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件」都集中到橋西區檢察院構陷和橋西法院非法審理。橋西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閻紅豔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並向法院提起公訴。

2013年11月15日,石家莊市及周邊縣警察統一行動,暴力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行唐縣法輪功學員楊煥平也被綁架,因身體緣故「取保候審」在家。

2014年3月,石家莊橋西區檢察院閻紅豔,以抄家物品中有上面寫著「中共不等於中國,愛國不等於愛黨」的「真相幣」(紙錢上寫有法輪功真相)為由起訴楊煥平。同年9月8日,楊煥平遭冤判7年,上訴後,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以事實不清撤銷了原判,退回重審。

2017年6月27日,橋西區法院再次對楊煥平非法庭審。律師陳詞:法輪功只看重修心,沒有宗教儀式,沒花名冊,也沒什麼清規戒律,不要學員一分錢。「楊煥平一個普通百姓,有什麼本事能夠利用什麼組織?」

公訴人閻紅豔以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搪塞。律師針對兩高司法解釋指出:「這種內部解釋本身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楊煥平被誣判6年,上訴後被中院非法維持原判。

2019年10月25日,楊煥平被蹲坑的警察綁架;2020年7月15日,石家莊市橋西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她。公訴人還是閻紅豔。楊煥平被冤判3年。

閻紅豔還構陷過李明芳、張風雲和司馬靜等多位法輪功學員。

閻紅豔卻於2013年獲得所謂「石家莊市十佳偵查監督能手」稱號,還被橋西區中共區委記三等功。

檢查院官員的厄運

中共檢察院系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同時,不斷傳出檢察院官員遭厄運的消息。以下是明慧網報導的近幾個月來遭厄運的有關案例。

劉建寬,前湖南省檢察院中共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2021年10月被查,2022年4月被開除公職,並移交司法機關審查起訴。他操控和指使警察、惡人在經濟、肉體、精神、心理、名譽等方面迫害法輪功學員,給眾多學員及其家屬帶來了巨大傷痛和損失。

吉林省蛟河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高棟柱、刑事檢察部副部長楊成有於2022年1月4日以涉嫌「嚴重違法」被查。兩人在任職蛟河市檢察院期間,當地有多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判刑。

肖鵬,遼寧省大連市檢察院原中共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涉嫌「違法」,2022年7月被查。他是大連地區檢察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通過參與迫害法輪功而升官發財。

王洪彬,鐵嶺市檢察院副院長,2022年6月5日晚5時31分在會場,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帶走,後被查。他在任鐵嶺市銀州區檢察院院長、昌圖縣檢察院院長期間,是檢察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領導責任人之一。

肖振猛,前貴州省檢察院副檢察長,2022年7月8日被貴州省黔東南州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僅在2013年至2019年間,經貴州省檢察院向法院非法起訴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有96人,冤期最高達12年,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遭冤判後被迫害致死。肖振猛對此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張媛,54歲,江蘇省鎮江市檢察院中共黨組書記、檢察長,2022年7月8日突發疾病,搶救無效死亡。張媛是江蘇省檢察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與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公安、法院等沆瀣一氣,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

(案例源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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