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籍港人國安法下被捕 駐港外交官員提供領事援助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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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唐詩韻、天睿悉尼編譯報導)澳洲外交部發言人對澳洲廣播電台(ABC)說:「澳洲駐香港總領事館在2021年1月接到通知,香港當局根據《國安法》逮捕了一名擁有澳洲和中國雙重國籍的公民,我們總領館的官員出席了隨後的法庭聽證會。

儘管我們多次嘗試對被捕澳洲公民進行領事探訪,但遭到當局拒絕,因為根據中國國籍法,此人被認為是中國公民,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外交部沒有透露這名澳洲公民的身分,但證實該名男子為2021年1月6日「民主派初選大搜捕」47 名被捕者之一,已經被監禁了11個月,澳洲外交官與被捕者的律師保持著定期聯繫。

澳洲駐港總領事華怡德(Elizabeth Ward)在2021年3月19日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關注事件,並促請當局尊重基本法和國際法下賦予的自由和人權,強調若有任何持澳洲籍港人求助將提供協助。據該報導,被捕的47人之一的吳政亨(Gordon Ng Ching-hang)為一名澳洲公民。

2021年1月,香港47名民主人士因組織和參與2020年7月的民主派初選而被捕。當時,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說,黨內初選只是依據民意進行,當局的拘捕行動十分「荒謬」,純屬政治打壓行為,顯示政府「無所不用其極」,借《港區國安法》打壓民主運動的香港人。

中共《國安法》規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量刑範圍是10年監禁到終身監禁。

去年2月,澳洲外交部發布赴香港旅行警告說,由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再承認雙重國籍,而《國安法》可以被廣泛解釋,澳洲公民可能在無意中觸犯法律,對此感到擔憂的澳洲公民應該考慮是否還要留在香港。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當時曾表示,擁有雙重國籍的香港人無權獲得外國領事協助,因為根據中共人大釋法,除非擁有外國國籍的人申請放棄中國國籍並獲得批准,否則他們在香港仍被視為中國公民。

澳洲洛伊國際政策研究所(Lowy Institute)的中國問題專家Natasha Kassam對澳洲廣播電台說,香港以前對領事協助方面的規定較為寬鬆,但現在這已經變了,看上去這種做法將成為新常態。◇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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