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州司法部長警告 不執行反墮胎法是玩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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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呂尚明亞特蘭大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6月24日發布判決,推翻了「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決——終止了在近50年前該案判決所確立的墮胎權,並賦予各州監管或限制墮胎的權力。喬州州長坎普(Brian Kemp)立刻發布消息,表示現在有希望能將喬州的反墮胎法HB 481推進到實施階段。然而喬州一些由民主黨主導的縣檢察官表示,儘管HB481生效他們也不打算執行。喬州司法部長克利斯˙卡爾(Chris Carr)立即聲明不執行這項新法律等同於玩忽職守(dereliction of duty)。

在2019年5月被坎普簽署為正式法案的喬州HB 481,禁止對已能探測出心跳的胎兒實施墮胎手術,所以被稱為《心跳法案》。抨擊這項法案的人士表示,在5至6週時許多孕婦甚至不知道自己已懷孕,因此這基本剝奪了婦女的墮胎權力。

HB 481原定2020年1月生效,但是在2019年支持墮胎權力的組織聯合在聯邦地區法院提出控訴,阻止HB 481生效。是年10月,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史蒂夫˙瓊斯(Steve Jones)判決暫時阻擋其效力。2020年7月13日,瓊斯在判決書中說HB 481基本上剝奪了1973年最高法院在「羅訴韋德案」中賦予婦女的墮胎權力,因此違背憲法,所以他將其決完全否定,因此該法律從未實施。

坎普於2020年8月在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然而,當時第11巡迴上訴法院將坎普的上訴暫時擱置,因為他們當時正在審理也與墮胎權相關的「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美國最高法院在6月24日的裁決正是針對「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基於高院的判決,卡爾說喬州政府要求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翻轉瓊斯的判決,讓喬州的《心跳法案》生效。

石頭山(Stone Mountain)司法巡迴區檢察官雪莉˙波士頓(Sherry Bosto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將墮胎定為犯罪「破壞了公共安全和公眾信任」,並誓言不會起訴任何違反 HB 481 的人。

「起訴裁量權(prosecutorial discretion)不是一個新概念,」波士頓在一份聲明中說。 「從決定是否將案件轉移到問責法庭,到將暴力犯罪置於非暴力之上,或者決定根本不進行指控,起訴裁量權是我們工作的核心,也是我不能輕視的責任。

「需要明確的是,我不會僅僅根據我自己的信念『挑選』我將執行和不會執行哪些法律,」波士頓補充說。 「我反對這樣一種觀念,即我們作為當選的檢察官,就應該盲目地執行或『橡皮圖章』法律,而不自省和質疑社區的更大利益。舉個例子,通姦在喬州仍然是一種犯罪,但我不能想像我在喬州的任何檢察官同事會為此提出起訴指控。在此聲明,我也不會。」

谷內縣地方檢察官帕慈˙奧斯汀-加森(Patsy Austin-Gatson)說,她認為沒有理由起訴墮胎案件,因為她確信陪審團不會做出有罪判決。「你必須看看陪審團如何看待這些類型的案件,」她表示。 她不會完全排除起訴墮胎案件的可能性——但她說她的辦公室已經忙於處理暴力和其它犯罪,她必須確定優先事項。

「我確實知道墮胎可以挽救生命。我是女性。我曾經流產過一次。所以我會受到該法律的約束嗎?」 奧斯汀-加特森問道,「所以有很多因素需要考慮。」

HB 481的條款不禁止強姦與亂倫的受害者的墮胎。另外,在懷孕期間如果胎兒的健康有極大的問題或甚至母親的生命有危險,也允許在胎兒超過6週之後進行墮胎。

共和黨籍的卡爾在其辦公室發布的一份聲明中說:「地區檢察官和律師預先挑選他們將執行哪條法律是玩忽職守。它破壞了法治並侵蝕了我們的自治體系。 」

然而共和黨籍的前州司法部長薩姆˙奧倫斯(Sam Olens)表示,州政府幾乎沒有權力強迫檢察官審理其管轄範圍內的墮胎案件。

責任編輯:蘇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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