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專家倡調查疫情處理手法 評論指獨裁下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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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理爾、張瑛瑜香港綜合報導)3年疫情致使逾萬港人死亡,第五波疫情尤其嚴重。兩名政府專家顧問,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及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近日相繼提倡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討調查疫情處理手法;但親共政客及醫學專家均不表贊同或有保留。學者鍾劍華認為疫情以至2019年的抗爭,均應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但由於獨裁統治,實行問責難以實現。

袁國勇26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港府應參照2003年薩斯(SARS)後的做法,就疫情進行檢討調查,倡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找出第五波疫情老人院成為重災區的原因,檢討疫情初期追蹤、隔離、檢測數量不足等情況。

另一政府專家顧問許樹昌亦認為,應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討及找出抗疫的不足,以改善日後大型疫症的應對方法。他又進一步提倡,檢討工作要由海外及大陸有專業知識及德高望重的專家進行。

另外民主黨主席羅健熙26日在《明報》發表文章《9000幾人去哪兒獨立調查尋原委》,強調「太多人命損失,尚未得到答案」,認為應按《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展開全面檢討、查找真相、檢視不足,及為未來總結經驗。

羅健熙列出11條值得政府檢討的問題,包括疫情前期的缺乏醫療物資、放寬防疫措施進度、政府各疫情記者會信息傳遞效果、香港醫療系統和社會應變機制、政府當初如何準備應對Omicron等。他隨後補充,政府有必要調查是次應對疫情的各項政策是否合適合,認為有助港府未來處理類似危機。期望委員會可查找不足,包括在各項政策推出、轉變之時,官員會否有誤判、盲點、失誤等。

3行會成員不贊成 鍾劍華:完全無公共行政常識

但是兩名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及吳秋北,均不贊成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身兼中共全國政協委員的林健鋒29日稱,不贊成立法會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政府抗疫表現,更將調查形容為「將前朝官員『鞭屍』」,將事件升級為「給外部勢力乘機政治炒作的機會」。

此外,身兼工聯會會長及中共港區人大代表的吳秋北30日聲稱疫情過後「百廢待興」,政府應優先集中火力去做好社會復常和經濟復甦,並非去搞各類疫情調查云云。他更指香港與各國政府也在檢討中不斷調整防疫政策,「實在是等不及疫情過後再去調查檢討」,將獨立調查形容為「事後孔明」,質疑調查的意義。

身兼中共全國政協委員、醫院管理局成員的另一行政會議成員陳清霞承認,疫情期間有不盡人意之處,例如安老院捨防疫、長者與兒童接種疫苗等問題,但不應以獨立調查模式來「追究責任」,而是專心研判疫情變化,日後制定更有力的措施。

社會政策及公共行政學者鍾劍華表示,以前遇上重大事件,往往都會透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希望透過獨立的調查,既能夠平息疑慮,澄清事實,也能對以後遇上類似事情時,處理有所改善,「這是政治問責及公共行政上正常的做法,所有民主問責的政府、文明開放的社會都會設這機制」。

他續指,是否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府的意願很重要,「就算設立,組成在一定程度上由政府主導。」不過他也坦言:「現在特區政府行獨裁統治,哪裡還會容許有獨立調查?我覺得完全沒有可能。」

鍾劍華又批評林健鋒、吳秋北等人,形容他們的言論「完全沒有公共行政的常識,亦都完全無民主問責精神」,批評他們不是民意代表,也都完全無民意代表的心態,「他們只是向阿爺(中共)負責,與政府配合,他們的意見,從公共行政決策及民主問責角度看,根本毫無意義。」

獨立調查委員會曾裁決政府應負責任

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委任委員,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任何公共機構的經營或管理、任何公職人員的行為或其認為與公眾有重大關係的任何事宜。

委員會有權收取相關資料、搜查處所、傳召任何人出席作證或出示任何物品或文件,甚至發出逮捕令強迫不遵從傳召的人出席等。如果任何人不配合,有機會被視為藐視,可被判罰款及監禁。

近年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的事件,包括2012年南丫海難、2018年港鐵沙中線紅磡站擴建部分剪鋼筋事件。其中後者的調查委員會2020年發表報告,認為港鐵和承建商禮頓各自的管理和監察系統出現嚴重失誤,兩間公司需負責。路政署對紅磡站項目「顯然未能及時發現缺失之處,也多次未有採取堅決行動以確保港鐵採取措施,修正問題」,政府作為沙中線項目監督者,也應負上部分責任。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對於工程令市民失望,向市民致歉。

立法會曾調查「薩斯」 官員揭大陸隱瞞疫情

至於2003年SARS爆發後,政府未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當時特首董建華邀請11名海內外專家成立「專家委員會」檢討抗疫工作。

立法會亦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調查政府與醫院管理局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的處理手法專責委員會」,調查政府與醫院管理局當年的抗疫方法,審視其決策及管理階層人員的表現及須承擔的責任,並曾經引用《權力及特權法》索取行會文件。

當年8月卸任香港衛生署署長的陳馮富珍曾透露,疫情初期的2003年2月初,曾多次聯絡廣東省官員了解SARS的爆發情況,但未能接觸及未得到回覆;向北京衛生部官員求助亦未獲回覆。事後才有廣東省官員向她解釋,當初不理會她的緣由是「傳染病是國家機密」,不能通報給香港。

立法會專責委員會2004年7月發表調查報告,指時任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要為事件負責,建制派民建聯、自由黨亦贊成免除楊永強的職位,楊永強之後請辭獲董建華接納。時任醫院管理局主席梁智鴻在醫管局開會回應調查報告後,決定請辭。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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