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房協:3年30多宗因濫用公屋被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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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0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日香港報導)房協今年12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包括將非經常持續居住單位逾3個月視為濫用公屋等。房協總監潘源舫昨早在一個港台節目表示,過去3年,約有1,000多至2,000宗被終止租約個案,當中30多宗是因為濫用而被終止租約。

潘源舫表示,濫用公屋的行為包括丟空單位、非經常在單位居住,將單位分租或轉租、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甚至不法行為等。房協將於今年12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將由6個月更改為3個月,與房委會的新修訂看齊。

他透露,過去3年,約有1,000多至2,000宗個案被終止租約,當中30多宗因為濫用而被終止租約,佔整體不足2%,認為情況未至於非常嚴重,但需謹慎處理。

潘源舫表示,房協會派職員進行定期家訪,如果有懷疑個案或收到舉報,職員亦會在非辦公時間突擊巡查。如確定濫用公屋單位,房協會考慮發出「遷出通知書」及收回單位。

被問到若租戶因工幹、住院等情況而無法在單位居住,會否被要求遷出。潘源舫表示,房協遇到懷疑個案時會先了解情況,若租戶能提供醫生紙、工作證明等文件,將酌情處理。◇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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