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馨綜合報導)美國眾議院共和黨會議主席埃莉斯‧斯特凡尼克(Elise Stefanik)週五(11月10日)提出一項司法道德申訴,指控前總統川普(特朗普)紐約民事欺詐案的法官在審理此案過程中表現出「不當偏見和司法過度」,並要求他迴避此案。
美國眾議院共和黨三號人物、紐約州聯邦眾議員斯特凡尼克週五致信紐約州司法行為委員會(Commission on Judicial Conduct),正式就川普紐約欺詐案主審法官亞瑟‧恩戈龍(Arthur Engoron)在該案中表現出的司法道德問題提出申訴。
斯特凡尼克在信中寫道:「我今天寫這封信,以表達我對亞瑟‧恩戈龍法官在紐約州起訴唐納德‧川普總統和川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案件中,所表現出的不當偏見和司法過度感到嚴重關切。」
「這位法官的怪異行為在我們司法系統中沒有立足之地,恩戈龍法官沒有尊重被告所享有的獲得正當程序和公平審判的權利。」這位共和黨領導人繼續寫道,「被告是領先的美國總統候選人,而且司法系統似乎正在被政治化以影響競選結果,這一事實加劇了這些嚴重關切。」
斯特凡尼克指出,法官恩戈龍對被告川普表現出「明顯的司法偏見」,這違反了該州司法行為道德準則中的「幾條規則」。她隨後列舉了這名法官的一些具體表現,並提出訴求:「恩戈龍法官必須迴避此案。」
在斯特凡尼克提出這項申訴之前,川普在紐約出庭,花了長達一週的時間在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對他及其兩個成年兒子和企業提起的訴訟作證。聽證會期間,川普與恩戈龍發生了衝突,並為該法官所下達的禁言令所困擾。
該案的審判為期七週,目前仍在進行中。川普週一表示:「我確信該法官會做出不利於我的裁決,因為他總是在做出不利於我的裁決。」
紐約州司法行為委員會沒有就斯特凡尼克的投訴過多發表評論,該委員會負責人羅伯特‧滕貝克吉安(Robert Tembeckjian)只是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司法行為委員會面對的所有事情都是保密的,除非並直到發現一名法官有道德不端行為,並就此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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