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社論壇 警、檢、教育和政界討論霸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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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為了回應最近發生的201初中校園霸凌事件,州眾議員寇頓(William Colton)與華人社區服務中心合作,於週三(1日)在班森賀舉辦了一場關於霸凌問題的教育論壇。論壇邀請了多名專家,包括警察、學校主任和檢察官辦公室法律專家,向家長們介紹了他們處理霸凌問題的方法。

11月1日,州眾議員寇頓與華人社區服務中心合作,在班森賀舉辦了一場關於霸凌問題的教育論壇。
11月1日,州眾議員寇頓與華人社區服務中心合作,在班森賀舉辦了一場關於霸凌問題的教育論壇。(蔡溶/大紀元)

論壇上,州眾議員寇頓介紹了紐約州2010年通過的反霸凌法律,即《所有學生的尊嚴法》,該法律旨在保護學生免受歧視、恐嚇、嘲笑、騷擾和欺凌。根據這一法案,學校有責任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和支持性的環境,並及時處理霸凌事件。如果發生在學校內部,學校官員必須採取措施停止騷擾和歧視,無論是通過開展項目教導學生,還是採取紀律措施,或者通過報警處理嚴重傷害事件。

寇頓表示,當霸凌事件發生時,學校必須採取強有力的行動來應對,而不是忽視它。即使在放學後,學校也不能簡單地忽視這個問題,社交媒體上也存在網絡霸凌。

卡爾德隆(Christian Calderon)來自布碌崙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的學校倡導局(School Advocacy Bureau),他從法律角度講述了霸凌事件的處理程序和可能的後果。他指出,不同年齡段的兒童涉及到霸凌時,會有不同的處置方式。例如,如果一個六歲的孩子欺負另一個六歲的孩子,不建議你報警,因為報警是為了緊急目的。

對於大多數暴力重罪犯來說,年齡從14歲開始。所以14歲以下的人雖然可以被逮捕,但他們會被視為少年犯,並被帶到家庭法庭並留下不良記錄。紐約市法律部門在家庭法庭起訴青少年,而不是高等法庭,然後由適當的機構處理青少年案件。

他建議家長先向學校報告霸凌事件,學校應該出具報告並解決問題,避免事態惡化,讓它保持在合理範圍內。如果你覺得學校沒有採取有效措施,或者問題仍然存在,則可以向警方報案,然後警察會進行調查,並根據情況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

62分局的警察阿科斯塔(Francisco Acosta)說,確實沒有人想給11歲的孩子逮捕上銬,針對學校霸凌事件明智的做法是不要讓這麼小的孩子捲入刑事司法系統,警方會優先讓學校介入。但警察很可能會第一個接到電話,作為警局專門負責青少年犯罪和問題的部門成員,他們會盡力協助處理霸凌事件。

他說,他們會根據事件的嚴重性,選擇警方介入或調解處理。他們可能會與父母溝通,或者在雙方家長之間進行調解,甚至有時在兩個孩子或孩子群體之間進行調解。他也提醒家長要關注自己孩子的社交媒體活動,並及時干預。

如果學校層級的調解無效,最糟的情況是霸凌者被逮捕。這意味著他們會和警察一起去轄區的青少年司法辦公室,接受調查。他強調,警方的首要任務是確保每個孩子都能安全上學。他建議家長鼓勵孩子參與學校或社區的活動,培養健康的興趣和友誼。警方也有多種項目可以幫助孩子。

布碌崙96中學的社區學校主任托馬斯(Sharea Thomas)講述了學校的應對方法,以及如何提供多語言服務和心理健康支持給孩子和家長。她說,學校大樓裡有講母語的人,可以幫助家長與校方溝通和翻譯。她還介紹了恢復性實踐的概念,即讓施暴者和受害者在一個安全的空間裡面對彼此,糾正錯誤的行為,並重建信任和關係。

她說,這種方法比轉校更有效,因為轉校可能會讓問題持續存在或加劇。她鼓勵家長及早發現並報告霸凌事件,並利用學校提供的輔導員、社工和合作夥伴的資源。她強調,根據家長的反饋,校方可以引入更多的實踐和更多的合作夥伴,後者是「執行正確行為」的人,並通過各個年級的主任(dean)等人員監督和制止任何不良行為。

華人社區服務中心負責人羅博士提醒家長要關注孩子的情緒變化、行為問題和學業表現。來自檢察官辦公室公共參與部門的拉蓋爾(Paul Laguerre)則建議家長要與孩子保持良好的溝通,鼓勵他們參與有益的文體和藝術活動。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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