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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一般食品宣稱可瘦身 台知名中職啦啦隊員林襄恐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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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有媒體報導揭露,擁有高知名度的中華職棒樂天桃猿隊啦啦隊員林襄,涉嫌在網路購物平台蝦皮販賣「一般食品」,卻標榜具有瘦身功效。臺北市衛生局已啟動調查,若查證屬實恐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重可罰400萬元。林襄經紀人則回應,是因對法規常識不足。

據媒體報導,林襄在蝦皮中開設賣場,除了販售二手衣物外,也主打食品品牌「婕樂纖」旗下的商品,其中一款產品「爆纖錠」,雖然沒有俗稱「小綠人」的健康食品標章,但卻標榜具有瘦身功效,紀錄顯示已售出147筆訂單,若以每瓶定價880元計算,至少獲利12.9萬多元。

不過,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陳怡婷指出,林襄所販售的「爆纖錠」僅是一般食品,不得宣稱任何功效,恐已經觸犯《食安法》第28條的規定,依法可裁罰4萬元至400萬元;違規商品不會因為下架就免除開罰,目前已錄案辦理,將向網路平台索取資料,確認實際帳號申請者身分,並請其陳述意見,再做後續處罰。

對此,林襄經紀人回應,對於法規常識不足,以後會更加注意。

北市衛生局說明,健康食品應有特別成分,目前有13項功效可以標示,但業者要將食品經過衛福部功效申請,並獲健康食品標章(小綠人標章),才可依據通過的功效進行廣告宣稱。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且食品也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北市衛生局提醒,增高、瘦身、美白等都是一般食品常見違規廣告詞句,而販售食品須為合法來源,若從國外攜入、未經進口查驗登記的商品都不能在網路販售。此外,若不具藥商身分,也不可在網路上販賣藥物或醫療器材。◇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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