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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以涉嫌瀆職為由 向HYBE宣傳負責人提告

閔熙珍以涉嫌瀆職為由 向HYBE宣傳負責人提告
韓國人氣女團NewJeans的經紀公司ADOR負責人閔熙珍5月31日下午於首爾召開第二次記者會資料照。(HAN MYUNG-GU/POOL/AFP via Getty Images)
2024-11-2613:06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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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曾薇心編譯報導)前ADOR代表理事閔熙珍的律師團26日宣布,閔熙珍25日以涉嫌業務瀆職為由,向龍山警察署告發ADOR母公司HYBE的最高宣傳負責人朴某及HYBE的宣傳室長趙某。

聲明中表示:「這兩人隸屬於HYBE的共享服務PR部門,他們向ADOR收取手續費,明明應該盡到宣傳NewJeans的業務職責,但他們不僅未盡到責任,還縮小了成果,讓ADOR和NewJeans蒙受巨大嚴重的損失。」

聲明最後寫道:「希望對他們所犯下的罪處以相應的刑事處罰。」

閔熙珍本月20日宣布她與HYBE解除合約,而22日閔熙珍的律師團宣布,閔熙珍以涉嫌違反《資訊通信網法》中的名譽毀損等罪名,向龍山員警署起訴了HYBE旗下的公司BELIFT LAB的代表金泰浩、副代表等人,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為50億韓元(約新台幣1.27億/388萬美金)。

責任編輯:蘇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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