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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抓違規廣告 開罰逾5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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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臺北市衛生局19日公布112年食藥妝違規廣告查緝結果,食品、藥品或醫療器材,及化妝品違規廣告共開罰561件、裁罰5,424萬元。其中「七寶創意有限公司」,該公司的「拉蓓『暖宮精萃飲』」位居罰鍰累計首位,因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遭罰新臺幣380萬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9日召開例行記者會,公布112年違規廣告查緝結果,其中食品395件,裁罰金額3,219萬元(59.3%)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佔39件、裁罰1378萬元(25.4%)居次,化妝品127件、裁罰827萬元(15.3%)位居第3名。

北市衛生局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罰鍰累計前3名違規產品廣告,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380萬元,該公司的「拉蓓『暖宮精萃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

林冠蓁說,罰鍰累計第2名為「中華海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50萬元,其「Hi-Q 褐抑定 小分子褐藻醣膠」的食品廣告詞句同樣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為「八馬國際事業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136萬元,該公司的「利保肝(利保肝膠囊7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31910號】)」產品廣告,與藥品廣告核定表內容不符。

另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以網路445件(79.3%)最多,其次為電視共57件(10.1%),宣傳物(立牌、看板、海報、傳單)34件(6.1%)居第3。

林冠蓁說,進一步分析違規食品廣告樣態,前三名分別是以宣稱提升免疫力類佔第1位,共62件(15.7%),其次依序為為宣稱皮膚美容類58件(14.7%),及宣稱減肥瘦身類計有51件(12.9%)。

林冠蓁提醒,民眾在選購食品時應思考是否確實有需求、詳細閱讀包裝或標示上之相關資訊,才能正確選購真正對自身狀況有助益的產品,切勿輕信食用誇大功效或宣稱療效之食品,以免健康權益受損。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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