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警察查房如匪徒 律師要求警員出示證件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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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2月03日訊】

(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近日,大陸律師趙孔亮發布網文,稱他入住酒店被協警闖入房間並銬走。文中提到該派出所警員態度粗暴,對相關法律缺乏基本認知 ,除拒絕出示警察證外,還多次嘲弄當事人的合法訴求。在整個事情的處理當中,存在多次違法濫權的行為。事件一經曝光,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近日,一篇《要求查房人員出示警察證後,我被背銬至派出所》的文章引發巨大爭議。據悉,該文作者名叫趙孔亮,是大陸一名實習律師。2024年1月31日,他的朋友結婚,趙孔亮被邀請去做伴郎。

1月30日晚,趙孔亮在酒店正常辦理了入住。晚上十點左右,山東省菏澤市警方擅自闖入酒店房間,要求趙孔亮出示身分證。然而,趙孔亮因為讓警員出示證件被用手銬強制帶到派出所,令他不解的是,當地警察竟然對相關法律缺乏基本認知。

這起事件被曝光後引發議論譴責。據陸媒2日消息,這起事件的實際發生地為山東省菏澤市,涉事派出所系牡丹區公安分局牡丹南路派出所。事件發酵後,涉事派出所帶班所長被停職,輔警被開除。

《要求查房人員出示警察證後,我被背銬至派出所》原文節選:

2024年1月30日,我在酒店正常辦理了入住。晚上10點左右,一群自稱至冬國(一款遊戲中的國度,文中暗指中國)明冠峽幸福街派出所警察的人擅自闖入酒店房間,要求我和朋友出示身分證。我要求他們根據《警察法》的規定出示證件,他們情緒激動,對我大吼大叫:「你狂什麼,你有什麼資格要求我們出示證件?」「我們穿這身衣服就是有資格強制檢查你」,在我再次要求後,一名編號為X的人員帶頭,與幾名同行者將我反銬在了牆邊。在室外零下二度,我只穿單衣的情況下,他們將我一路推搡至幸福街派出所。更荒謬的是,我被放出來的原因是因為只有兩名警察值班,其中一名警察在我要求出具警察證後,氣急敗壞地表示忘在了家裡,由於無法確認他身分,另一名警察遂暫時讓我回去,等之後再補筆錄。(點擊觀看全文

2月2日,微博帳號「辯護人小柴」、趙孔亮律師在微博發文說,我是「實習律師要求查房人員出示證件被輔警銬至派出所」的當事人趙孔亮,很不幸大家以這種方式認識我。文章莫名其妙火了之後,收到了很多私信,支持的、質疑的、謾罵的,我想還是對幾個問題先作一下回應。

趙孔亮表示,我把相關信息匿名掉,主要是為了防止文章被刪除。私信許多人給我發消息,說自己在全國各地都遭遇過類似的情形,但是不知道如何處理,看了這篇文章之後,有了清晰的概念。

他說,這篇文章的初衷是為了記錄,但我也想過如果能火的話,正好可以給給普通的老百姓一個指引:在面對警察查房的時候,法律規定的是什麼,我們有什麼權利。單純的情緒宣洩沒什麼意思,更值得思考的是我們該如何去珍惜自己的權利。在寫的時候,我引用了最直接的法條,我希望所有人在面對相似情形的時候,能做到把這篇文章直接當做指引手冊使用。

對於這起事件,不少網友表示:「律師懂得要看執法人員證件是公民的權利,普通老百姓就不一定了。所以有以假亂真的也只能糊里糊塗被騙被欺負。」

「小時候看TVB(香港媒體)的刑偵劇,警察上門都要出示警察證,入戶搜查都要出示搜查令,不然人家完全可以不讓你進入,警察也沒辦法的[裂開]人家這套程序正義一方面會被壞人鑽空子,另一方面也是有好處的。在咱們這,就是完全不按規矩來,所以港劇裡那些無賴犯人來這壓根不頂用。但咱這普通人的正常權益也總被無視。」

王成岩律師表示:「個人認為,『銬實習律師』事件,最恐怖的是從派出所走出來後那段『維權』的經歷。對這個經歷太有體會了,總結一下就是,哪哪都不管!正因為如此,他才會發生之前的遭遇。」

他說,「記得有一次我帶著我當事人去轄區職能部門反映事情,接待人員對我們說了十幾個『不管』把我們生生推了出來。所以要明白這句話,敢胡作非為的人,必定有敢胡作非為的底氣。」

(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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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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