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Stephen Katte報導/張純之編譯)最近獲得州長加文·紐森批准的一項新法,將在乾旱時期對輕微違規者及非法引水的水權持有者處以更高的罰款。支持者認爲,新法處罰更嚴厲,將有效抑制水資源盜竊。
AB460法案於22日正式簽署成為法律,該法將「未經授權從河流和溪流中取水」的罰款金額上限提高到每天1萬美元。
法案還規定,每取用1英畝英尺水的罰款為2,500美元;若違反河流抽水禁令,則每天也需支付2,500美元的罰款。
根據AB460,從2026年起,違反地下水補充許可或洪水分流報告要求的個人,將面臨每天最高1,000美元的民事罰款,這是目前罰款的2倍。
就在兩年前,西斯基尤縣(Siskiyou)的一群牧場主從沙斯塔河(Shasta River)引水,結果被罰款4,000美元,約每人50美元。當時,農民們表示,他們必須在水資源不足威脅著牲畜與牧場開支的情況下,與罰款威脅作出權衡。
法案的共同發起者——保護組織「加州鱒魚」(California Trout)9月24日在社交媒體平台X上發表聲明說,AB460授權加州水資源控制委員會向那些從河流或溪流中非法引水者提高罰款。
「我們需要足夠的河水流過,以促進流域健康、正常運行。當一條河的流量不足時,它無法滿足仰賴它的人們之需求。」該組織表示,「同樣,原生魚類物種在無水可游的情況下無法生存。AB460將有助於保持我們的河水湍流,滿足魚類和人類的需求。」
據該組織負責政策的副主任阿納莉斯·里維羅(Analise Rivero),過去的罰款過低,容易被忽視,但新法將填補「這一漏洞,並強化現有法律,這是抑制水資源盜竊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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