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港籍商人、中國長沙市人大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委員丁小琥來台發展共諜組織,並吸收台灣6名現、退役軍官,刺探收集軍事、國防等機敏資料。台灣高檢署今天(18日)依違反國安法搜集軍事機密等罪,起訴丁小琥等7人並求處重刑。
丁小琥要求涉共諜台軍官 當兩岸戰爭時遊說同僚消極不抵抗
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表示,台北市調查處於2024年間主動發掘港籍陸人丁小琥及國人張志煒等人為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案經深入調查,發現丁小琥依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申請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資料等不法行為。
台灣調查局指出,丁小琥及國人張志煒先後成功吸收台灣退役軍官4人(其中2人已歿)為組織核心成員,再吸收現退役軍人4人,伺機刺探、收集機密資料,並由丁小琥遊說現役軍人於兩岸未來發生戰事時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
調查局表示,檢方於7月24日起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國防部憲兵指揮部陸續發動4波偵辦,搜索21處所、約談13人、查證16人,丁小琥等7名犯罪嫌疑人經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迄今。
調查局指出,以往中共對台滲透多係在境外遙控並運用在地協力者進行不法行為,然本案係該局自2015年偵辦「港籍陸人鎮小江等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案」以來,再次偵破中共情工人員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案件。
台高檢署偵結起訴丁小琥等7人 呼籲求處重刑
台灣高檢署表示,丁小琥為港籍陸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申請來台,會晤其所發展、吸收的在台為中共刺探、收集台灣軍事、國防及公務等機敏資料的組織成員何姓(已歿)、張姓(已歿)、王姓、譚姓等人及具接密條件的國人及現退役軍人。
另外,丁小琥及國人張志煒指示陳俊安的地下匯兌管道,將大陸地區提供的1,112萬7,600元(新台幣,以下同)資金,陸續轉匯供他們提領支用,並由退役中校王文豪、張志煒負責發放在台搜情成員工作報酬。
丁小琥等人成功吸收、招攬呂芳契、邱翰林、楊千慧、楊博智等人,並為他們發展組織、刺探、收集、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祕密文書及刺探、搜集軍事機密。
高檢署起訴丁小琥及6名現退役軍人王文豪、譚俊明、呂芳契、邱翰林、楊千慧、楊博智等7人所涉罪嫌,包括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祕密文書等罪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為大陸地區交付、收集國家機密;違反刑法交付、收集國防應祕密文書,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洩漏軍事上應祕密之文書、洩漏職務上所知悉軍事機密及刺探搜集軍事機密等罪嫌,於今天偵結提起公訴。
高檢署認為,涉案現退役軍人領有國家俸祿,長期受到國家栽培、委以重任,理應知悉對國家忠誠是身為軍人最基本義務,但他們竟違背忠誠義務、保密規定、守土衛國職責,僅因個人利慾薰心,而出賣國家人民,洩漏或交付公務祕密、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安,實在令人痛心,他們背叛自己的袍澤、國家,應受法律最嚴厲制裁,均請法院從重量刑。
丁小琥等3人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 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丁小琥等5人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等案件,於今天偵查終結。丁小琥、王文豪將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之龐大人民幣資金,透過被告陳俊安的協助,以地下通匯方式洗錢進行資金運補,作為其等持續在台發展組織的重要資源,以壯大組織,不僅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並嚴重傷害經濟秩序。
台北地檢署表示,丁小琥、王文豪、陳俊安3人均請法院從重量刑。另他們共同洗錢1,112萬7,600元的犯罪所得,請法院依洗錢防制法規定宣告沒收。
台國防部內部清查共諜 譴責叛國將落實安全調查機制
中華民國國防部今天表示,政戰局執行內部清查作業時,發現楊姓少校行止涉疑,即依國安聯防機制,通報國安局統合憲指部、調查局等單位共辦。案經嚴密搜證及損害管控,循線查獲上游不法組織,報請台灣高等檢察署統合台北地檢署偵辦,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責,起訴楊姓、呂姓等2名現役軍人及丁姓等5員犯嫌。
國防部強調,「盱衡當前安全情勢,中共對我滲透攻堅未曾間斷,並積極在台發展組織。國防部對少數官兵違背忠誠義務等叛國行為,予以強烈譴責;已全面落實國軍涉密人員安全調查機制,建立接密資格認證;並持續深化反情報教育,提升官兵安全意識;另運用國安聯防機制密切協作,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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