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楚方明多倫多報導)加拿大TikTok(抖音英文版)用戶可能成為一宗全國性集體訴訟的當事人。
11月14日,卑詩省一名TikTok用戶向卑詩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控告TikTok Pte. Ltd.(新加坡)、TikTok Ltd.(上海)、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 Ltd.)及TikTok Technology Canada Inc.(加拿大),指控該平台多年來違反加拿大多項隱私法規,大規模收集用戶個人資料。
訴訟聲明指出,TikTok在未充分告知用途的情況下,搜集用戶大量個人資料,用以建立詳細用戶檔案,向用戶推送個人化內容,並向廣告商出售針對性廣告以賺取巨額利潤。
被指控搜集資料的類型
TikTok被指控搜集資料的類型包括: 用戶自行提供的資料:出生日期、位置、付款資料、電話號碼、電郵地址; 行為資料:觀看影片類型及時長、按讚、留言、購物記錄;裝置資料:IP地址、GPS位置、裝置型號、作業系統;社交資料:通訊錄、其它社群平台好友名單、TikTok好友清單;生物識別資料:臉部辨識數據及聲紋。
訴訟稱,TikTok並未清楚地說明這些資料的具體用途,導致用戶無法作出「有意義的同意」(meaningful consent),構成侵犯隱私權。訴訟同時引用《加拿大隱私法》(Privacy Act)、《商業行為及消費者保護法》(Business Practices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嬰兒法》(Infants Act,針對未成年用戶),以及《個人資料保護及電子文件法》(PIPEDA),指控TikTok「無合法理由入侵用戶私隱」,其行為「極具冒犯性」,足以令人感到痛苦、羞辱或精神壓力。
加入集體訴訟的資格
符合資格加入集體訴訟的對象為所有在加拿大境內使用TikTok、並受上述行為影響的用戶(包括未成年人)。目前訴訟仍在認證階段,尚未進入實質性審理。
至於賠償金額,訴訟要求法院判給一般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補償性損害賠償、懲罰性損害賠償,以及因違反《憲章》規定的資訊隱私權而產生的「憲章損害賠償」。實際每人可獲金額仍未確定,需視法院最終判決及參與人數而定。
TikTok允許用戶創作和分享短視頻,於2017年首次在加拿大推出。截至2024年11月,TikTok在加拿大每月活躍用戶已達1,400萬人。
責任編輯: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