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最高法院:川普可暫時撤換兩位聯邦機構負責人

最高法院:川普可暫時撤換兩位聯邦機構負責人
圖為2025年4月3日,美國總統川普正要離開白宮。(Madalina Vasiliu/英文大紀元)
2025-04-10 06:37 中港台時間|04-10 06:37 更新
人氣 1045

【大紀元2025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皓月編譯報導)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茲(John Roberts)週三(4月9日)允許總統川普(特朗普)暫時撤換兩位聯邦機構負責人,同時大法官們正在考慮總統是否可以永久解僱他們。

這起緊急案件是在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做出暫時恢復「功績制保護委員會」(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簡稱MSPB)主席凱西‧哈里斯(Cathy Harris)和「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簡稱NLRB)主席格溫‧威爾考克斯(Gwynne Wilcox)職務的決定後發生的。

週一(4月7日),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全體法官參與表決,以7:4的投票結果否決了該法院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此前作出的裁決。該合議庭上月底擱置了下級法院的裁決,支持政府,允許川普解僱兩位聯邦機構負責人。

這兩位負責人重返工作崗位後,NLRB和MSPB恢復了法定人數,允許這些機構全力運作,處理涉及聯邦勞資糾紛的案件。這些機構是阻止川普迅速精簡機構並解僱聯邦員工的主要障礙。

羅伯茲大法官命令哈里斯和威爾考克斯在4月15日之前回應川普的緊急上訴。

美國政府首席律師迪恩‧約翰‧索爾(Dean John Sauer)週三早些時候在提交給最高法院的文件中表示,「總統不應被迫將他的行政權力委託給與政府政策目標明顯不一致的機構負責人,哪怕只是一天——更不用說可能需要數月時間才能通過法院解決這場訴訟。」

這起訴訟的根本問題在於總統是否有權罷免行政部門內的官員。國會表示,罷免官員的原因只能是效率低或瀆職,而不是因為總統不同意他們的決定。

律師索爾寫道,「本案提出了一個極其重要的憲法問題:總統是否可以監督和控制代表總統行使巨大行政權力的機構負責人,或者國會是否可以,通過阻止總統隨意撤換這些機構負責人來使其免受總統控制。」

責任編輯:任子君#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