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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涉性侵6女「7度不認罪」遭判刑2年6月

NONO涉性侵6女「7度不認罪」遭判刑2年6月
藝人NONO(陳宣裕)(中,白衣)庭訊後資料照。(中央社)
2025-05-13 15:17 中港台時間|05-14 08: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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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綜合報導)台灣藝人NONO遭檢方起訴犯下7宗妨害性自主案件,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今(13)日士林地院一審宣判,依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6月,全案可上訴。

NONO(陳宣裕)因被控對6名女子猥褻性侵,去年5月士林地檢署依據調查所得事證,認定6名被害人受害共7次,被告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外,其他2名被害人(其中1人是前面6人中的1人),指控遭強制猥褻部分,則因罪嫌不足而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NONO多次利用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

NONO在檢警偵辦期間皆否認犯行,對於被害女子皆表示「不認識」,但其中有2名被害人能清楚描繪出NONO住家格局。

士林地方法院不公開審理近一年, NONO七度開庭,每次都矢口否認所有指控,並請求無罪判決。

法官於今日一審宣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2年6月有期徒刑,其餘罪嫌皆獲無罪。

另外,士林地檢署去年認定事證不足而不起訴處分的部分,2名被害人事後提出異議成功,高檢署撤銷不起訴處分,發回士檢續查。案件持續偵辦中。

責任編輯:蘇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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