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X公司起訴紐約州 反對「仇恨言論監管法」

X公司起訴紐約州 反對「仇恨言論監管法」
圖為美國億萬富翁埃隆‧馬斯克(Elon Musk)及其擁有的社交媒體平台X的標誌。 (Alain Jocard/AFP)
2025-06-18 15:59 中港台時間|06-18 16:18 更新
人氣 334

【大紀元2025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曾子衡綜合報導)美國億萬富翁馬斯克的社交媒體公司「X」於週二(6月17日)在曼哈頓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紐約州的《停止隱藏仇恨法案》(Stop Hiding Hate Act)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和紐約州法。

X公司表示,《停止隱藏仇恨法案》要求社群媒體公司公開說明如何處理平台上的「高度爭議性與敏感性言論」,否則將面臨訴訟與鉅額罰款,而這些言論可能只是紐約州認為不當的內容。

該公司指出,決定哪些內容適合在社群媒體上出現,或者判定哪些內容屬於恰當言論,即使是理性、冷靜、有判斷力的人們,也會對這個議題產生爭論,「因為很難劃出恰當的那條界線」。X指出,「這不是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

該法案要求社群媒體公司公開說明清除平台上仇恨言論的具體作法,並定期提交成效報告。每項違規每天可處以最高15,000美元的民事罰款。法案於去年12月獲州長簽署成為法律

X公司表示,紐約這項法律參考了2023年加州一項幾乎相同的法律,但該加州法律因涉及言論自由問題,於去年9月被聯邦上訴法院裁定部分擱置執行。

今年2月,加州與X公司達成和解,同意不強制執行公開資料的規定。

不過,紐約州的法案提案人、州眾議員李榮恩(Grace Lee)和州參議員布拉德‧霍爾曼-西格爾(Brad Hoylman-Sigal)在聲明中表示,他們有信心法官會支持紐約的內容審查法案。聲明寫道:「埃隆‧馬斯克不惜如此大費周章,避免向紐約人公開簡單明瞭的資訊,凸顯了該法律的必要性。」

李榮恩和霍爾曼-西格爾曾在一封信指出,X平台,尤其是馬斯克,在內容審查方面有「令人不安的紀錄」,「威脅到我們民主制度的根底」。

馬斯克在2022年10月以440億美元收購推特(Twitter)公司後,取消了當時的內容審查政策, 並將其改組為X。

馬斯克多次公開表示,對之前推特的審查制度不滿,抱怨推特對其認為具有仇恨性或被歸類為虛假信息的帖子進行審查,於是發起了收購戰。

「我投資於推特,是因為我相信它有潛力成為全球自由言論的平台,我相信言論自由是一個正常民主社會所必須的元素。」自稱「言論自由絕對主義者」的馬斯克說。

之後,該平台恢復了川普以及大批保守派被禁帳號,2022年12月,馬斯克解散了推特信任與安全委員會。該委員會於2016年由大約100個獨立的公民、人權和其它組織組成,是一個就如何執行其針對仇恨言論等內容的政策向推特提建議的組織。

根據訴狀書,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是被告之一。她的辦公室尚未回應X的訴訟。

此案為「X公司訴詹樂霞案」,案號25-05068,審理法院為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

責任編輯:李琳#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