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6月18日訊】入院前後診斷均為胃黏膜慢性炎,年近八旬的河南省鄭州市老人卻被醫院以胃癌晚期切除全胃。兩級醫療事故鑑定均認定醫生行為構成醫療事故,且需承擔主要責任。家屬一直希望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但警方已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
新黃河6月18日報導,近日,從鄭大一附院了解到,醫院已就此事對涉事兩醫生做出停止執業一個月,取消2025年評先評優資格的處罰。而患者家屬認為涉事醫生涉嫌故意傷害,準備向法院起訴維權。
2021年8月,因為79歲的父親上腹部疼痛十來天,家住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的董女士帶老人到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就醫。
華商報大風新聞報導,董女士介紹,醫生一開始檢查說是炎症,回家養著就行,連藥都不用吃。隨後不久,又勸說老人住院。而在辦理入院手續時,院方以「胃占位病變」辦理入院。入院後的多項檢查均顯示老人是胃黏膜慢性炎。但此時該科室的兩名醫生先後診斷老人得的是胃癌晚期,需儘快手術切除。之後,醫生在收取了一份手術意外險後,讓家屬簽署了手術知情同意書。
董女士說,手術在8月26日上午進行,父親被推進手術室半個小時全胃就被切除,術中的冰凍病理學檢查沒有做。令他們震驚的是,手術後的病理學檢查結果均顯示父親胃部並未患癌,依然是胃黏膜慢性炎。
董女士介紹,父親出院後他們諮詢專業人士,認為其父親的手術醫生把炎症當成癌症進行手術涉嫌故意傷害犯罪。隨後,在鄭州市醫學會、河南省醫學會兩次醫療事故鑑定中,專家均認定構成二級丙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但他們多方維權未果。
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醫患辦負責董女士父親醫患事宜的王先生稱,「術前檢查中發現患者胃部有巨大面積的嚴重潰瘍,雖然儀器檢查屬於胃炎,但對於專業醫生來講,患者未來兩年癌變的可能性很大,屆時再進行手術就晚了。」
其還稱,醫生根據自己的職責和專業經驗採取了正確的治療方法,而且客觀情況是,目前患者仍健在。
對於董女士父親的疾病治療,他認為院方醫生存在著缺乏與患者家屬充分溝通的問題,但對於治療方式,專業醫生有自己的專業判斷,應該不存在問題。在一定賠償額度內是可以坐下來談的,但超過一定額度時,就需要患方提供一定的依據,比如通過法院來認定,「可以由法院委託進行醫療過錯鑑定來認定因果關係。」其稱,董女士一直希望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這事情就一直沒有結果。
針對醫院回應,董女士表示,早在2024年8月,警方已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是沒有犯罪事實。「我不會放棄,我的最大目的還是要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但也要考慮民事賠償了,我們正準備向法院起訴維權。」
此事件和醫院方面的回覆引起網友熱議。多名網友認為,醫院醫生的行為是謀財害命。
「搜狐網友」:未來的兩年可能的事,都可以切除!太佩服這裡的醫生了!估計是兩種疾病治療操作的績效提成不一樣吧,這就是謀財害命。
「單純的小甜瓜KI」:醫生這麼「超前」的治療,患者和家屬是不是還要感謝醫生啊?
「搜狐網友1232329」:慢性胃炎沒有向胃癌變症,各項檢測報告已經確診是胃炎,怎麼就這麼草率的急功近利按胃癌治療並切除胃部?患者成為悲慘的醫療事故者並遭到身體和精神摧毀!誰替患者伸張正義!
「手機用戶328rptrgtj」:這就是犯罪了啊,警方為什麼不立案?
「9082」:草菅人命,老人將痛苦的過完餘生,而醫院只是輕描淡寫的做出停止一個月執醫和評選先進了事?必須嚴懲,對這種不講醫德的,如何能再次允許執醫禍害他人?應該永久取消執醫資格,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狐狐網友Cuy2mrRDVB」:將老人的胃全切了,還沒有犯罪事實?公安機關收錢了吧?
責任編輯:方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