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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張員瑛案 「脫飯收容所」判賠5千萬韓元

誹謗張員瑛案 「脫飯收容所」判賠5千萬韓元
張員瑛資料照。(Jang Won Young)。(The Chosunilbo JNS/Imazins via Getty Images)
2025-06-04 19:50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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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樂慧萱編譯報導)韓國女團IVE成員張員瑛所屬經紀公司STARSHIP娛樂(原告),針對YouTube頻道「脫飯收容所」的經營者朴某(被告)涉嫌詆毀名譽提起民事訴訟。4日,法院一審判定原告部分勝訴,被告需賠償原告5,000萬韓元。

針對STARSHIP娛樂對YouTube博主「脫飯收容所」運營者朴某所提起的1億韓元損害賠償請求,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50民事部崔美英(音譯)法官於4日下午2點宣布了一審結果,判定原告部分勝訴,「被告賠償5000萬韓元(約3.6萬美元/109萬新臺幣)」 。

自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朴某在其YouTube頻道針對張員瑛等多位知名藝人和網紅共發布23部虛假視頻,涉嫌詆毀名譽,並因此遭到刑事訴訟。

朴某之後又針對其中5位藝人再發布了19部帶有侮辱性內容的影片,並且對他們的所屬經紀公司持續發布影響業務的視頻,因此被指控妨害業務罪。

此外,朴某於2023年9月因詆毀歌手姜丹尼爾名譽被法院判處罰款1,000萬韓元;同年11月,又在姜丹尼爾提起的民事訴訟中被判須賠償3,000萬韓元。今年2月,他再次因涉嫌詆毀防彈少年團(BTS)成員(金泰亨)與Jung Kook(田楨國/田柾國)的名譽,被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判處罰款7,600萬韓元。

責任編輯:蘇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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