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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溫哥華市府越權收停車費 Uber勝訴

Uber 加拿大公司將溫哥華市告上法庭,稱該附例超越了市政府對所謂「交通網絡服務」的管轄權。(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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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清清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卑詩省高等法院近日裁定,溫哥華市通過的一項針對高峰時段在市中心營運的共乘公司收費的附例(bylaw)無效。

Uber 加拿大公司此前將溫哥華市告上法庭,聲稱該附例超越了市政府對所謂「交通網絡服務」的管轄權。

該附例規定,除非持有「擁堵與路邊管理許可證」,否則共享車輛不得在早7點至晚10點之間於「溫哥華核心區」接送乘客。

持證車輛在指定時段於市中心每次停靠都需繳費。自2023年12月起,零排放車輛每次收取0.25元,其他車輛每次收取0.50元。

省政府在2019年已將共享車服務的監管權集中至省級的客運交通委員會(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Board),但溫哥華市隨後仍頒布了該附例,Uber 因此向卑詩省高院提出挑戰。

法院裁定指出,省府當時進行此項改革的目的是消除監管重疊,時任運輸廳長表示,監管重疊問題多年來一直困擾著客運車輛行業。

裁決書稱,市府不能以附例的目的是減少交通擁堵為由,否認其實際上是在限制在溫哥華營運的共乘車輛數量,因為兩者存在直接關聯。

裁決書寫道:「鑒於該附例的具體內容,市府認為其有權動用管理市區停車的權力來規避上位法的立法目的與文本,這一做法是不合理的,因此,該附例無效,市府通過該附例的決定是不合理的。」◇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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