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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駁回請求 允阿拉巴馬州禁公校DEI法律

美法官駁回請求 允阿拉巴馬州禁公校DEI法律
美國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阻止阿拉巴馬州一項法律的請求。圖為阿拉巴馬大學亨城校區(The University of Alabama in Huntsville)。(魏毅/大紀元)
2025-08-14 14:48 中港台時間|08-14 14: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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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馨編譯報導)美國一名聯邦法官週三(8月13日)駁回了阻止阿拉巴馬州一項法律的請求,該法律禁止公立學校實施「多元化、公平與包容」(DEI)計劃,並禁止學校教授共和黨議員所稱的與種族和性別相關的「引起分歧的概念」。

阿拉巴馬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大衛‧普羅克特(David Proctor)在週三的裁決令中寫道,阿拉巴馬大學(University of Alabama)的幾名學生和教授提起訴訟質疑該法律的合憲性,但他們的請求未能達到獲得初步禁令所需的法律標準。質疑該法律的民事訴訟將繼續進行,但在訴訟期間,該法律將繼續有效。

阿拉巴馬州這項法律已於去年10月1日生效,是全國各地共和黨議員針對大學校園DEI(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計劃提出的一系列提案之一。

這項新法律禁止公立學校為任何DEI項目提供資金或贊助。該法律還禁止公立學校要求學生認同八項「引起分歧的概念」,其中包括將錯誤、責任或偏見歸於某一特定的種族或性別。

阿拉巴馬大學的六名教授和學生提起了這項訴訟,認為該法律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保障言論自由權的規定,因為它對教育者教授的內容施加了基於觀點的限制。該訴訟還稱,該法律針對黑人學生的做法是違憲的,因為它限制了對他們有利的項目。

在該法律實施後,阿拉巴馬大學關閉了黑人學生聯盟(Black Student Union)的指定空間以及LGBTQ+(性少數群體)學生的資源中心。

但美國地區法官普羅克特在週三的裁決令中寫道,一名教授的學術自由不能凌駕於一所大學對課堂教學內容的決定之上。

「重要的是,『SB 129』法案並沒有禁止在校園內或課堂上教授或討論所有這些概念。」普羅克特寫道,「相反,該法律明確允許在課堂上進行包含『討論』這些概念的教學,只要『教學是以客觀方式進行的,沒有支持這些概念』」。

(本文參考了美聯社報導)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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