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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罷免案投票 台7立委罷免理由及說明會一覽

823罷免案投票 台7立委罷免理由及說明會一覽
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2025-08-18 14:29 中港台時間|08-19 18: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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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8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台灣第二波立委罷免投票將於8月23日舉行。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日前公布7名立委罷免案的罷免理由及答辯書;此外,南投縣、新北市、台中市、新竹縣也舉行了立委罷免案說明會。

台灣7立委罷免理由及答辯書

台灣中選會指出,有投票權資格者,若無投票通知單,仍可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前往投票。中選會日前發布公告,7名立委罷免案的罷免理由及答辯書全文鏈接如下:

南投縣第1選區 馬文君
南投縣第2選區 游顥

新北市第11選舉區 羅明才
台中市第2選舉區 顏寬恒
台中市第3選舉區 楊瓊瓔
台中市第8選舉區 江啟臣
新竹縣第2選舉區 林思銘

台灣7立委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台灣第二波罷免投票公辦電視說明會於8月13日至15日辦理。新北市13日舉行羅明才罷免案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羅明才缺席以棄權論。

台中市選委會13日上午10時起舉辦江啟臣、楊瓊瓔、顏寬恒罷免案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江啟臣缺席以棄權論。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14日舉辦林思銘罷免案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林思銘缺席以棄權論。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15日舉辦馬文君、游顥罷免案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馬文君缺席以棄權論。

據中華民國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0條第1、2項規定,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罷免案在完成投票後,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結果。

若罷免案通過,被罷免人應自投票結果公告日起解除職務,且自解除職務日起4年內不得再擔任同一選舉區的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若罷免案未通過,則到立委任期結束前,任何人都不能再對他提出罷免。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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