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內政部推租賃修法 學者:應正視高房價
【大紀元2025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原彰台灣台北報導)台內政部日前預告,希望推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將保障房客至少三年租期、限制租金漲幅。對此,學者認為,這可能會提高房東的出租房屋的成本,降低出租誘因,政府應該正視租金持續上漲背後的根本原因應是高房價。
據內政部日前在行政院會上所公布的租賃條例修正方向,包含一,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二,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的年增率等。
對此,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蔡明芳說,就租金上限的價格管制而言,要達到保護房客的目的,必須在房東的房屋有非租不可的壓力下,即目前租屋市場存在超額供給的現象下,才會有效。
然而,他說,若政府認為租屋需求極高而必須增加社會住宅的興建量的前提,則表示租屋市場可能存在需求大於供給的高額需求現象,而非超額供給,此時,提出租金漲幅限制、租期保證、遷入戶籍等管制政策,將會提高房東的出租房屋的成本,降低出租誘因,讓租屋市場超額需求的現象進一步擴大。
蔡明芳說,若政府對租金進行管制與提高租屋管制,則可以合理預期,在租屋需求相對高出供給許多的區域中,房東可能會大幅提高租金或不租,這是因為,租客可能在這些熱門區域難以找到適合的房子。
因此,他說,這些租客對於價格變動的反應也會較低,即房東可以將租屋管制成本反映給租客的可能性就會愈高,政府不應忽視此問題,導致這樣的政策同時讓房東與租客受傷害,政府修法前要了解清楚的。
蔡明芳認為,政府認為住屋與租屋等居住問題,是目前極重要的民生問題,則應該正視租金持續上漲背後的根本原因應是高房價,要找到解決高房價的問題,則必須要降低投機炒房與囤地的誘因。
他說,若政府房認為房價上漲沒有不合理,物價上漲沒有不合理,那麼租金提高的幅度低於房價或物價漲幅時,「為何租金的上漲是不合理的,政府應先有完整的說明。」
然而,蔡明芳說,若政府一方面豁免新青安貸款在銀行法的管制外,一方面又要對租金進行管制,則將出現政府允許房價上漲,卻不讓租金價格上漲的矛盾現象,這樣的政策包裹,想要達到友善青年的婚育環境的目的,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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