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NCC2日澄清,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報案,將找電信業者釐清溝通。
根據新版《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用戶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並提供證明資料,電信事業得依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審核結果予以酌核。
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澄清,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僅要求由電信事業KYC風險審核後予以更換門號或SIM卡,將找電信業者釐清溝通。
NCC主秘黃文哲也向媒體說明,指引所稱的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黃文哲強調,要求電信業者強化警覺,如客戶頻繁換卡、補卡等異常狀況,更換SIM卡、補發SIM卡都是民眾的權利。
NCC說明,去年上半年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詐騙集團利用頻繁換門號或SIM卡訛詐民眾,為避免頻繁換卡成為詐騙破口,NCC於去年9月26日修正公布《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簡稱KYC指引),目的為加強電信事業KYC責任,對於民眾須更換SIM卡、換號等時,業者應參採用戶日常申換及使用紀錄,及民眾所提補發原因及證明資料等綜合評估風險,並非報導所載必須僅提供報案單。另關於eSIM為一次性SIM卡,無換發或補發情形。
NCC指出,已邀集業者溝通,再次澄清指引政策,並呼籲業者應兼顧民眾日常需求及滾動調整就實務執行情形。◇
責任編輯:唐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