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許家琳綜合報導)週五(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總統川普(特朗普)援引一項旨在應對國家緊急情況的法律,單方對全球範圍實施的全面關稅決定違反聯邦法律。川普在回應判決時表示「深感失望」,同時他承諾會用其它關稅方案取代被判決違法的全球關稅。
週五的裁決僅涉及川普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旨在應對國家緊急情況)實施的關稅。據估計,迄今為止,這些關稅已給美國帶來超過1750億美元的關稅收入。
貿易政策監測機構「全球貿易警報」(Global Trade Alert)估計,僅此一項裁決就將美國貿易加權平均關稅削減了近一半,從15.4%降至8.3%。
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
最高法院裁決後,諸多不確定因素依然存在,包括川普將尋求徵收哪些新關稅,被取消關稅的資金是否需要退還,以及與美國達成協議以減輕關稅影響的地區是否會重新審查這些協議。
川普在白宮記者會上被問及與外國達成的貿易協議,他表示,其中許多協定將繼續有效,但「有些協定將失效,並被其它關稅所取代」。
他說:「有些協議有效,很多協議有效,但有些協議無效,將被其它關稅措施取代。」
他補充說,所有協議都在執行中,只是執行方式有所不同。
路透社報導,荷蘭國際集團(ING)的經濟學家也認同這一觀點:「腳手架已經拆除,但大樓仍在建設中。無論今天的裁決如何,關稅都將繼續存在。」
早在裁決之前,川普政府就已發出信號,表示可以利用其它法律手段重新徵收關稅。
以下是川普政府可以採取的繼續徵收關稅的不同方案。
針對不公平貿易的301條款
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一直是美國政府一個強有力的工具,可以用來打擊那些被認為從事「不合理」、「不公正」或「歧視性」貿易行為的國家。
川普在第一任期內援引第301條款,對中國進口商品加徵廣泛關稅,以應對中共為挑戰美國技術主導地位而採取的手段。美國也利用第301條款來應對中共在造船業的不公平做法。
第301條款關稅的規模沒有上限。這些關稅有效期為四年,但可以延期。
不過,在徵收第301條款關稅之前,政府貿易代表必須進行調查,並且通常還會舉行公開聽證會。
應對貿易逆差的122條款
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允許總統在貿易不平衡的情況下,對貿易夥伴加徵最高15%的關稅,有效期最長可達150天。政府甚至無需事先進行調查。
凱投宏觀(Capital Economics)北美首席經濟學家保羅‧阿什沃思(Paul Ashworth)在週五的一份研究報告中寫道,白宮很可能會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阿什沃思指出,第122條規定最高關稅稅率為15%,且僅持續150天,但無需國會批准即可實施。
週五,在最高法院做出裁決後,川普發表聲明,宣布對全球商品加徵10%的新關稅,三天後實施。
保護國家安全的232條款
總統可以利用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賦予的權力,對他認為威脅國家安全的進口商品徵收關稅。
2018年,川普對外國鋼鐵和鋁製品徵收關稅;自去年1月重返白宮以來,川普擴大了關稅範圍,根據第232條對汽車、汽車零部件、銅和木材徵收關稅。
去年9月,總統對廚房櫥櫃、浴室盥洗台和軟墊家具徵收了第232條關稅。
第232條關稅不受法律限制,但需要美國商務部進行調查。
從未真正實施過的338條款
近一個世紀前,美國和世界經濟瀕臨崩潰之際,國會通過了1930年關稅法,對進口商品徵收高額關稅。這些關稅被稱為「斯穆特-霍利關稅」(Smoot-Hawley tariffs,註:以其國會提案人命名)。
該法第338條授權總統對來自歧視美國企業國家的進口商品,徵收最高達50%的關稅。無需進行調查,關稅持續時間也沒有限制。
阿什沃思也寫道,川普也可能援引1930年《斯穆特-霍利關稅法》第338條。但他表示,此舉也可能引發法律挑戰。
這些關稅從未真正實施過,美國貿易談判代表歷來傾向於使用第301條款制裁,但美國曾在1930年代的貿易談判中以第338條關稅作為籌碼。
去年9月,財政部長貝森特告訴路透社,如果最高法院裁定川普動用緊急權力徵收關稅的方案無效,政府正在考慮將第338條款作為備選方案。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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