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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總統夢碎?劉世芳:登記前若有不同判決會尊重

內政部長劉世芳27日表示,判刑10年以上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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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27日表示,判刑10年以上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但目前為止還沒發生,在下一次正副總統登記參選前,「如果法院有不同的判決的話,那我們會尊重法院的決定。」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4大案,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被以貪汙罪判刑13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6月,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立法院會27日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會前被問到柯文哲是否能參選2028總統大選?劉世芳表示,按照《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貪汙定讞或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參選總統、副總統。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6條規定,如有「曾犯貪汙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等情事,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劉世芳說,但目前為止還沒發生,也就是說到下次總統、副總統要登記參選前,如果法院有不同判決,會尊重法院判決,按照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辦理。

另外,柯文哲委任律師表示,原本內政部說所有容積獎勵都合法,但經約詢後竟180度轉向。劉世芳說,在法院、地檢署都說明非常清楚,內政部官員不管是函覆或接受監察院約詢,立場都一致,都是按照都市計畫法規定辦理。

責任編輯: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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