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攜手破跨國洗錢集團 不法獲利逾4億
刑事局。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大紀元2026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泰國警方於清邁查獲洗錢水房後,發現疑似有台嫌同步在台灣經營洗錢水房,因此與刑事局交換情資,警方分別於去年4月、9月、11月執行三波行動拘提羅姓主嫌等人,該集團總洗錢金額達新台幣182億元,總計獲取不法利益達4億餘元。
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網路犯罪偵查總局,於清邁查獲由馬來西亞及泰籍犯嫌操控的洗錢水房,發現疑有嫌犯同步在台經營洗錢水房,專案小組於去年4月查獲該洗錢集團於台北市內湖區的兩處據點,同年於9月、11月拘提羅姓主嫌等21名犯嫌。
警方表示,經檢視現場查扣之電腦、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該水房係以「Viet Pay」、「ThaiQR」等第三方支付系統,綁定泰國及越南人頭帳戶,協助泰國及越南博奕網站進行泰銖、越南盾之「入金」、「出金」、「上分」、「出款」等業務操作。
此外,人頭帳戶中更發現與詐欺集團配合洗錢金流,且從中抽取手續費。就該平臺及帳冊資料顯示,2023年9月迄至去年4月15日,該集團總洗錢金額達182億1,516萬餘元,總計獲取不法利益達4億617萬餘元。
警方後續也針對羅姓主嫌及鄭姓幹部名下財產,聲請刑事扣押裁定獲准,查扣換算約1億6,551萬餘元的不法所得,包含泰達幣85萬6,654枚、以太幣4,319枚、比特幣1枚,虛擬貨幣價值約新台幣3,008萬餘元、現金新台幣845萬餘元等。
最後,刑事局呼籲,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理,涉入電信詐騙或洗錢活動,否則將面臨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嚴厲制裁。◇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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