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焦点

台泰携手破跨国洗钱集团 不法获利逾4亿

刑事局。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大纪元2026年04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泰国警方于清迈查获洗钱水房后,发现疑似有台嫌同步在台湾经营洗钱水房,因此与刑事局交换情资,警方分别于去年4月、9月、11月执行三波行动拘提罗姓主嫌等人,该集团总洗钱金额达新台币182亿元,总计获取不法利益达4亿余元。

泰国皇家警察总署网路犯罪侦查总局,于清迈查获由马来西亚及泰籍犯嫌操控的洗钱水房,发现疑有嫌犯同步在台经营洗钱水房,专案小组于去年4月查获该洗钱集团于台北市内湖区的两处据点,同年于9月、11月拘提罗姓主嫌等21名犯嫌。

警方表示,经检视现场查扣之电脑、工作手机等相关证物,该水房系以“Viet Pay”、“ThaiQR”等第三方支付系统,绑定泰国及越南人头账户,协助泰国及越南博奕网站进行泰铢、越南盾之“入金”、“出金”、“上分”、“出款”等业务操作。

此外,人头账户中更发现与诈欺集团配合洗钱金流,且从中抽取手续费。就该平台及账册资料显示,2023年9月迄至去年4月15日,该集团总洗钱金额达182亿1,516万余元,总计获取不法利益达4亿617万余元。

警方后续也针对罗姓主嫌及郑姓干部名下财产,声请刑事扣押裁定获准,查扣换算约1亿6,551万余元的不法所得,包含泰达币85万6,654枚、以太币4,319枚、比特币1枚,虚拟货币价值约新台币3,008万余元、现金新台币845万余元等。

最后,刑事局呼吁,国人切勿抱持侥幸心理,涉入电信诈骗或洗钱活动,否则将面临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