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科研經費1400萬 福建一博士後獲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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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5月21日訊】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一名90後醫學博士後,在讀期間通過虛開發票、冒簽姓名等手段,累計套取科研經費高達1426.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5月1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柴某某詐騙罪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柴某某1992年出生,2018年至2023年間,在福建醫科大學某某臨床醫學院攻讀外科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外科學博士研究生,作為其導師科研團隊隊員參與導師團隊相關科研工作,並作為經辦人員協助導師團隊辦理科研經費報銷等業務。

期間,柴某某在沒有開展真實科研實驗的情況下,通過其他人實際控制的公司,虛開購買科研課題試劑耗材發票,冒簽該醫院多位醫生的姓名,將相關材料提交到醫院的財務部門申請報銷。

醫院將報銷款項轉入開票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多家公司,開票公司扣除票面金額10%的手續費後將剩餘資金轉入柴某某指定的田某月等人銀行帳戶,最終由柴某某支配、使用。經統計,柴某某通過上述方式套取該醫院科研經費共1426.8萬餘元。

根據財新網報導,柴某某的博士生導師為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黨委書記、福建省心臟醫學中心學科帶頭人、心血管外科主任陳良萬。柴天賜和陳良萬、田某月曾共同申請數項專利,而被冒充簽名的5位醫生多為福建協和心外科副主任醫師。

2024年9月,柴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被刑事立案前,柴某某向福建協和退出了524.3萬餘元款項。案件審理期間,柴某某又退出了2000元。

根據裁定書,福州市鼓樓區法院一審判處柴某某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0萬元。同時,責令柴某某退賠被害單位902.4萬餘元。

一審宣判後,柴某某提出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中國學術腐敗普遍存在於各高等院校和科研究機構中。例如,2016年,上海某某大學博士研究生張某,因騙取學校科研經費約86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2017年,山東某大學某某醫院副主任醫師邱某,騙取科研經費3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3年。

責任編輯: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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