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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毒駕 交通部擬修法加重罰則、吸毒沒開車也吊照

交通部示意圖。(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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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毒駕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民進黨立委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跨部會關注新興毒品及毒駕問題,提高假釋標準並加重罰則。交通部1日表示,將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包括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增訂滿18歲同車乘客連坐處嗯,另外吸毒者雖未駕車也將吊扣或吊銷駕照並限制考領。

根據警政署資料,從2024年至2025年,毒駕件數從2619件攀升至8659件,增幅高達230.62%,而2026年截至4月已查獲移送4,725件毒駕案件,較2025年同期大幅提升近3倍,且僅4個月數據已超越2024年全年件數,更達2025年毒駕事件的5成。

交通部表示,已於5月11日及27日與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

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及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

為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表示,將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包括毒駕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也會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

同時交通部修法也規劃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的處罰規定。

針對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照管理部分,交通部規劃,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

針對修法完成之前的短期措施,交通部指出,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

交通部強調,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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