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易凡報導)在中國經濟增長乏力及財政赤字擴大的背景下,中共當局急於拓展財政來源,離岸信託成為被徵稅的目標。離岸信託是中國富豪保護財產、規避風險的重要工具。分析人士認為,對富豪而言,他們除了被徵稅,還面臨資產隱密性下降和政治風險提高等問題。
中共對離岸信託徵稅的深層目的
有知情人近日向西方財經媒體表示,中國江蘇、深圳等地的稅務部門已要求離岸信託的所有者,申報股息和股份處置等投資收益在內的詳細財務信息。上海已在2025年初開始要求申報過去兩年的收益信息 。其中一宗案例,地方稅務局要求對投資收益徵收20%的稅款並附帶額外罰款。
台灣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教授孫國祥6月3日對大紀元表示, 稅收確實是直接目的,但並非唯一目的。「其更深層的目的,是讓富豪的海外資產重新進入中共可見、可查、可控的範圍。」
孫國祥說,離岸信託往往涉及境外股權、股息、資產傳承、移民安排、香港上市公司控制權與美元資產配置。中共要求申報相關收益,不只是追稅,更是在掌握資本流向、海外資產規模與實質控制人,防止富豪透過離岸架構完成「資產外移」與「制度性脫中」。
「表面上是查稅,實質上是查資產、查控制權、查資本外逃,也是在提醒民營資本與超級富豪:財富可以全球配置,但不能脫離黨國監管。這正反映中共對富豪階層的治理,已從國內企業監管延伸到全球資產監管。」他說。
中國富豪青睞離岸信託
中共這波查稅針對的離岸信託,是指設立在境外司法管轄區的信託,常見的離岸信託設立地均是稅率極低的「避稅天堂」,包括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庫克群島(Cook Islands)以及香港等等。
信託的資產種類廣泛,可以是存款、證券、房產、土地、股權,也可以是價值昂貴的有形實物,還可以是專利權或商標權等無形資產。作為處置財產的工具,信託有幾大好處,包括「資產隔離」的作用,「財產傳承」作用和「隱私保護」作用。離岸信託,又多了一層「跨境保護」與「司法隔離」。
中國的富豪榜被戲稱為「殺豬榜」,中國富豪為了保護自己的資產,紛紛建立離岸信託。家族離岸信託是最常見的種類之一。
2023年的一份研究顯示:離岸家族信託在中國始於2007年,2018年開始呈現加速發展態勢,超過60家境外上市公司的創始人已設立了離岸家族信託。
據「中國經營報」報導,僅2018年,只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商人就有15人設立離岸信托,總計將285億美元的資產轉移到國外,包括阿里巴巴的馬雲、拼多多的黃崢、小米的雷軍、海底撈的張勇、龍湖地產的吳亞軍、京東的劉強東、融創的孫宏斌、達利食品的許世輝等。
查稅對中國富豪有哪些影響?
離岸信託是中國富豪將資產轉移至海外的手段,以規避金融風險,以及應對中共當局越來越嚴格的打貪和資金管制措施。離岸信託被徵稅,對中國富豪有哪些潛在的影響呢?
孫國祥表示,對中國富豪最大的影響不是單純多繳稅,而是資產隱密性下降、稅務成本上升、資金調度受限,以及政治風險提高。
中國富豪的信託規劃有「可撤銷信託」與「不可撤銷信託」兩個重要類別,其中「不可撤銷信託」一旦設立並完成資產移轉,即與信託委託人脫離關係,信託資產更能得到法律的強力保護。
但是,即使「不可撤銷信託」也不完全可靠,關鍵是真正的控制權在誰手上。恆大許家印家族信託遭擊穿被指是一個典型例證。
據公開報導,恆大集團創始人許家印與其前妻丁玉梅於2019年前後,在美國特拉華州設立了一個規模約23億美元的家族信託,其兩個兒子是受益人。該信託文件規定,本金不可變更、不可撤銷、不可追繳。
然而2025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在恆大清盤程序中作出裁定,授權清盤人接管許家印全球資產,包括透過離岸公司和信託持有的部分財產。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即便資產被置於全權信託中,若實質事實表明相關被告可控制該全權信託的運作,法院仍可行使禁令。
對於中國富豪會不會在查稅中隱瞞海外資產,孫國祥認為,絕大多數都不敢,因為風險太大。
他說,這些富豪的資產、家庭、企業、戶籍、公司控制權與中國高度綁定,不披露的代價可能很高。一旦被查出,不只是補稅與罰款,還可能牽動企業融資、上市審查、出境限制、反腐調查,甚至政治忠誠問題。因此,多數富豪不會公開對抗。
分析:富豪會加快身分與資產的外移
離岸信託的設立成本較高,再加上後續的管理成本,業界估計該信託主要集中在「超高淨值人士」群體,即可投資資產在1000萬美元以上,尤其是億元人民幣級別以上的家族。中國許多大型企業的大股東都是離岸家族信託的委託人。
孫國祥認為,中共對富豪離岸信託查稅,對這些富豪而言,短期可能面臨補稅、罰款、滯納金與過往年度追查;中長期則可能面臨資產配置重新洗牌,尤其是香港上市公司股權、境外家族辦公室、美元資產與家族信託安排,都可能被迫重新設計。
「可能會採取表面合規、私下重組、逐步外移的策略。」他表示,富豪會加快身分與資產的外移。
(記者顧曉華對本文有貢獻)
責任編輯:鄭浩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