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橙縣報導)7月11日,南加州橙縣無黨派民間組織「USA250-OC」在尼克松圖書館舉辦美國《憲法》研討會,兩位教授和一位前法官受邀出席,探討《憲法》制定原則、聯邦管轄權和州權、權力制衡、民主、最高法院以及公民教育等議題。
「USA250-OC」聯席主席喬艾倫·查塔姆 (JoEllen Chatham) 主持了這場「《憲法》的革命性原則──過往挑戰與展望未來」(Revolutionary Principles of Constitution–Past Challenges and Looking to the Future)研討會,嘉賓為加大爾灣分校(UCI)法學院院長兼法學教授奧斯汀·凱里(Austin Carey)、前美國加州中區聯邦法庭法官安德魯·吉爾福德(Andrew Guilford)以及佩珀代因大學卡魯索法學院(Pepperdine Caruso School of Law)法學教授巴里·麥克唐納(Barry McDonald)。

以下以對話方式摘錄討論會重點。
從《邦聯條例》到《憲法》
查塔姆:1776年《獨立宣言》被批准後,大陸會議授權各州制定自己的法律,而13個殖民地共同制定的《邦聯條例》更像是一份契約。為了修訂該條例,1787年召開了制憲會議;但在歷時3個半月的辯論後,代表們制定了美國《憲法》,並在1788年正式生效;四年後國會增補和批准了《權利法案》。儘管《憲法》是國家最高法律,但總有人主張修改,一些人對《憲法》的評價也不正面。
凱里:《憲法》是構成「何為美國人」以及「聯邦政府意味著什麼」等重要議題的框架。我們既要尊重它的重要性和卓越性,也應認識其侷限並思考如何繼續前行。(註:凱里曾任美國法學院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s)主席,2026年被評為美國法學教育界最具影響力的25位領袖之一。)

吉爾福德:我是《憲法》的堅定支持者,它極具前瞻性,是在缺乏先例的情況下建立的民主制度,它讓羅德島這樣的小州願意和紐約這樣的大州聯合,而不會感覺聲音被淹沒。在一個開放的社會,沒有任何謊言能經受近250年的考驗。(註:吉爾福德曾任加州律師協會主席及公共法律中心(Public Law Center)主席,並在美國司法委員會行為準則制定委員會任職,兼任加大爾灣分校(UCI)法學院教授。)

麥克唐納:我完全贊同「1787年奇跡」的說法,最初的設計是保留各州對地方事務的控制權,只在外交和外貿上統一發聲;但而後卻發生了極大的變化。(註:麥克唐納曾任第16任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William Hubbs Rehnquist)的助理。)

民主
查塔姆:開國元勛稱「民主」(democracy)為「暴民政治」(mobocracy),意味著「多數人的統治」。開國元勛們設立參議院,由各州州議會指派兩人任職;採用「選舉人團」機制選舉總統;設立終身制大法官,以不受政治狂熱情緒左右,其初衷是讓決策過程放緩並更加審慎。
麥克唐納:「直接民主」只要人數足夠多,就能左右想要的結果。「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曾寫道:我們需要彌補《邦聯條例》的缺陷,同時也要遏制各州蔓延的民粹式民主,它會導致國家走向分裂。
吉爾福德:很多人一聽到「民主」,就想到由「直接投票決定」,但開國元勛們對此心存顧慮,所以建立了共和國──受制約的政府,不止讓立法、行政和司法這三權分立,還包括政府內不同層次和部門間的權力平衡,以及多數派和少數派的平衡,因此從廣義上說,我們是一個民主的國家。
凱里:將少數派的權利寫入憲法,通過多數來審批程序,這依然體現了多數的原則;而「被統治者的同意」這一理念既保護了人口較少的小州,也保護了財產所有者的利益。
聯邦制
吉爾福德:「聯邦制」是一種權力制衡,但在當今的語境下,意味著將權力交給各州。有部警匪片,警察開著車追到州界,不得不急煞住車,而逃犯回頭大笑;當然現實中警察不會停止追捕。現在高院做出許多提升各州權力的裁決,而我們的格言「合眾為一」(E pluribus unum)其實包含了妥協。
凱里:從經濟角度講,美國的成功之處在於消除各州間的壁壘,確保商品自由流通,並能在全球市場上保持競爭力。現今的世界,隨著通訊技術、出行方式和貿易往來的發展,需要全國性的解決方案;並且全球面臨的某些難題也難以由單個國家來解決。
到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法院傾向於自由派的立場,支持擴大聯邦權力,而保守派則關注州權。後來,自由派推動進步政策在聯邦受阻,轉而利用州法推動;反倒是保守派希望確立全國的監管政策,這與多年前相反,尤其是進步派正在通過重振州權以反制川普領導的聯邦政府。
選舉人團制度
查塔姆:尼克松總統堅信聯邦制、選舉人團制度以及這種以州為單位的政治架構,他是第一位真正做出競選承諾並付諸行動──走遍全美50個州的總統。我們不直接選舉總統,而是選出選舉人,由他們選出總統,選舉人的票數=該州眾議員人數+2名參議員。
凱里:圍繞選舉人團制的爭論其實反映了更宏大的議題:作為個體,我們是否感到自己是這場偉大的美國實驗的一部分?我們是否感到自己屬於這個聯邦?對我而言,無論最終採取選舉人團制度還是其它制度,並不那麼重要。世界上採取或不採取選舉人團制的國家很多,關鍵在國家是否具備足夠的凝聚力,讓人們感到自己是其中的一員;那種相互妥協與平衡的機制是否還足以支撐我們走過下一個200年。
我們是否正變得過於分裂,以至於身處小城鎮的農村居民會感到被邊緣化,覺得自己無法融入更宏大的國家進程;而身處大城市的人可能會因自己選票無足輕重而產生同樣的被剝奪感。近二十至三十年的情況更爲複雜,比如大量金錢因重劃選區而湧入,議員難以脫離黨派立場,導致「制衡」大打折扣。
麥克唐納:建國初期,人們推選像華盛頓這樣品德高尚、具備才能且心繫公共利益的人爲總統;但現在組織嚴密的政黨讓選舉人變成了「橡皮圖章」。大量資金滲透到美國的民主體系中,還有像「杰利蠑螈」(不公正劃分選區)這樣的現象,但我們可以去投票以推動變革。
制衡和總統權力
查塔姆:《憲法》明確規定了國會的權力,但對總統的權力則表述簡略。自二戰以來,我們從未宣戰,但卻經歷了韓戰、越戰、阿富汗戰爭等一系列衝突,《戰爭權力法》如何起作用?
吉爾福德:伊拉克戰爭時,國會經充分辯論後通過了兩項決議,足以構成「宣戰」,在其後的衝突中也是如此。而《戰爭權力法案》是針對現代世界局勢的回應(即總統不能宣戰,但能在短時間內採取軍事行動)。
麥克唐納:開國元勛們在聯邦層次將權力分為三支,但同時也進行了聯邦和州的分權。但到19世紀初,全國兩黨制的出現,使我們從「權力分立」轉為「黨派分立」,甚至影響到本應超然於外的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查塔姆:很多人關注高院,稱其為意見分歧的法院,但其實大多數裁決近乎一致,只有那些引發激烈爭議的問題才導致分歧,而法官們對《憲法》的解釋也有不同流派,如原旨主義(originalism)、語境主義以及主張「活的憲法」(認為憲法應隨時代變遷而演進)。
吉爾福德:「文本主義」(textualism)是你不能隨心所欲地解釋法律,即使你不喜歡,也不能就讓那條法律不適用。
麥克唐納:如果能不偏不倚且有原則的運用「文本主義」,可以起到制衡作用。在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約85%沒有爭議性,另外15%涉及憲法的解釋或反歧視法的使用。
凱里:大多數法官(高院及下級法院)都稱在運用同樣的方法論,但什麼原因導致了保守派法官之間在撰寫意見書時存在差異?而自由派陣營也是如此。
公民教育
查塔姆:多年前我教政治學課時,會給學生一份清單,包括保守派、中間派和自由派的刊物和報紙,然後學生自選議題,閱讀三類刊物並進行分析。孩子應理解,事物並非「非黑即白」那麼簡單。
吉爾福德:我建議大家搜索一下「媒體偏見標準」(media bias standards),然後問自己,是否只聽取特定立場的聲音。教育是關鍵,我建議加上「經濟學入門」課程,自由市場經濟體系完全應加入到公民教育中。
凱里:我經常與二十多歲的法學院學生交流,他們充滿好奇心,也並非不願傾聽其它意見,我對未來持樂觀態度。他們的背景、家庭、經歷和政治觀點不同,關注點也不同,對那些切身的問題討論起來比較難。
麥克唐納:我們需要在公民教育方面付出更多努力,以年輕人能接受的方式和他們溝通。◇
責任編輯:方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