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11日訊】江蘇省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前主任龍翔被判死緩,其被指受賄逾2.6億元(人民幣,下同)。去年4月,龍翔在任上被查,隨後被檢方控涉四項罪。
8月11日,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江蘇省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書記、主任龍翔受賄、貪污、濫用職權、內幕交易一案。
法院對龍翔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刑9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刑9年;以內幕交易罪判刑5年,並處罰金100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稱,龍翔從2009年1月至2025年3月利用擔任中共南京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2.61億餘元。
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下半年,龍翔擔任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期間,被指與他人共謀,騙取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扶持資金1200萬元。
2009年1月至2016年6月,龍翔擔任中共南京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期間,被指在負責處置相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過程中,徇私情私利,違反《中國行政監察法》等規定,包庇他人不被查處,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此外,從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龍翔也被指從他人處非法獲取內幕信息後買入相關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額1005萬餘元,情節嚴重。
2025年4月3日,官方通報龍翔落馬,成為去年中紀委通報落馬的第14名中管幹部;同年9月,龍翔被雙開,並移送司法。
公開資料顯示,龍翔今年63歲,江蘇本地官員,從事紀檢工作長達29年,曾任南京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2016年升任南京市委副書記,2018年1月任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晉升為副部級,直至任上落馬。
責任編輯: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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