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8月11日讯】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前主任龙翔被判死缓,其被指受贿逾2.6亿元(人民币,下同)。去年4月,龙翔在任上被查,随后被检方控涉四项罪。
8月11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前党组书记、主任龙翔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内幕交易一案。
法院对龙翔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刑9年;以内幕交易罪判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称,龙翔从2009年1月至2025年3月利用担任中共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2.61亿余元。
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下半年,龙翔担任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期间,被指与他人共谋,骗取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扶持资金1200万元。
2009年1月至2016年6月,龙翔担任中共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期间,被指在负责处置相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过程中,徇私情私利,违反《中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包庇他人不被查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龙翔也被指从他人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后买入相关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额1005万余元,情节严重。
2025年4月3日,官方通报龙翔落马,成为去年中纪委通报落马的第14名中管干部;同年9月,龙翔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公开资料显示,龙翔今年63岁,江苏本地官员,从事纪检工作长达29年,曾任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6年升任南京市委副书记,2018年1月任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晋升为副部级,直至任上落马。
责任编辑: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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