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編譯報導)週三(8月12日),彭博社專欄文章指出,中共全球追討居民海外投資收益稅款的行為,因地方執行標準混亂,反可能加速富裕人士與中國切割。
專欄作家、特許金融分析師任淑麗(Shuli Ren)說,中共過去很少執行對資本利得徵收20%稅的規定。但如今財政拮据,政府開始積極追溯徵收海外投資收益的未繳稅款。
具體做法是利用所謂的「共同申報準則」(CRS)來追討海外金融帳戶資料。該全球帳戶信息共享網絡覆蓋逾120個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新加坡和開曼群島。
這次的稽查範圍廣泛,近幾週已擴至境外券商帳戶、離岸家族信託及海外保險,中共當局已向超級富豪和中產人士發出問詢。
中共當局的認定邏輯
任淑麗說:「在北京眼中,長期居住在中國大陸,或主要財富來源在中國大陸,即使持有外國護照,都被視為中國稅務居民。」
她指出,正如中國經常出現的情況一樣,當局突然實施某項政策往往會引發混亂。
目前對哪些投資需要繳稅、資本利得如何計算以及北京是否有權強制執行其要求等問題,都存在諸多疑問。
比如:中國並無明文規定保險收益必須納稅,也沒有明確的豁免條款。而且境內保險一般都不被課稅,現在單提出要對海外保單追稅,進行區別對待。
據北京經濟研究機構佳富龍洲(Gavekal Dragonomics)估計,中國大陸家庭持有的香港保單價值約2,500億至4,500億美元。
此外,稅收由各地稅務局徵收,不同地區的計算方式還不同。例如,上海在保單持有人實際提取、變現時才課稅,但相距不遠的南京則連尚未分配或尚未實現的累積收益也一併計入。由於過去三年全球股市的強勁表現,這部分收益可能相當可觀。
任淑麗認為,這種差異實際反映地方政府的財政缺口及其金融專業能力不同,而非統一清晰的稅法標準。
潘石屹家族的開曼信託是風向標
7月底公布的離岸信託稅務安排也是如此。中共財政部將家族信託的納稅義務與出資人(即委託人,settlor)掛鉤。此外,財政部還明確指出,如果個人持有外國護照,但其收入主要來源於中國內地,則仍需承擔納稅義務。換句話說,即便收益尚未分配給受益人,也可能產生稅務責任;責任重點將落在設立信託、提供資金的委託人身上。
中國房地產大亨潘石屹家族的開曼信託可能成為一個風向標。其外籍妻子設立的信託累計收到逾100億港元股息,她既是委託人,也是受益人。
北京能否向已移居海外、持外國身分的中國富豪追稅,將倍受關注。潘石屹家族有三個月的寬限期向北京申報其納稅義務。
追稅行動更似整肅 迫使富人加速切割
專欄指出,追稅行動還存在一個公平性問題。目前中共主要只對金融帳戶追討稅款,而沒有對持有大量海外不動產的超級富豪下手。
「這意味著超級富豪們依然有辦法盡情享受他們的財富。與此同時,那些只想依靠人壽保險產品來保障家人的普通民眾,卻被巨額稅單壓得喘不過氣來。」文章寫道。
任淑麗表示,她並不反對納稅本身,有海外投資收入者理應依法申報,但中國這波追稅動作更像是政府的一場「整肅」,倉促、選擇性且規則不透明。
她認為,其結果也更可能是,富裕中國人會更積極地移居海外,並加速切斷與中國的一切聯繫。
責任編輯:林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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