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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上訴法院維持德州對郵寄投票的限制

聯邦上訴法院維持德州對郵寄投票的限制
2020年11月3日,一名婦女在德克薩斯州El Paso的Basset Place購物中心內為2020年大選投票。(Justin Hamel/AFP via Getty Images)
2026-08-1321:04 中港台時間|08-1321:04 更新

【大紀元2026年0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Matthew Vadum報導/周行編譯)2026年8月12日,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恢復了德克薩斯州2021年選舉法的9項條款,主要理由是根據兩項聯邦法律,挑戰者缺乏訴訟資格。

訴訟資格是指當事人必須與案件有實際利害關係。當事人必須證明某項法律確實對其造成損害,或可能對其造成損害,且該損害源於法律本身,而勝訴就能解決問題。

德州的這項選舉法律,即SB 1法案或《選舉保護和誠信法案》,在2020年選舉後獲通過,旨在加強選舉安全,特別是郵寄投票和選票收集方面的安全。

訴訟案細節回顧

多個團體對該德州法律中關於補償和選票收集的限制、選民協助規則及郵寄選票的身分識別和號碼匹配規則提出質疑。該法律要求選民在申請表和選票上,提供與州記錄相符的駕照號碼或社會保障號碼的後四位數字。

該法律還規定,向選民提供幫助的人必須宣誓,確認其中沒有脅迫或恐嚇,披露他們與選民的關係,並報告從候選人、競選活動或政治行動委員會收到的任何報酬。

這些團體認為,這些規則歧視殘疾選民,並造成了投票障礙,違反了聯邦《美國殘疾人法》第二章和聯邦《康復法》第504條。

他們還認為,這些規則設置了障礙,對殘疾人造成了更嚴重的打擊,而且德州未能做出合理的調整,使殘疾選民能夠平等地參與投票。

隨後,聯邦地區法院發布永久禁令,阻止這9項條款的實施。

該案被稱為La Union del Pueblo Entero訴Abbott案。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於8月12日一致同意,推翻並撤銷了地區法院的禁令。

美國巡迴法官安德魯‧奧爾德姆(Andrew Oldham)在小組意見書中寫道:「郵寄選票容易出現舞弊現象,這一點早已得到證實。」

「這就是為什麼郵寄投票會危及選舉的公正性和民主制度。」他說。

奧爾德姆表示,該項州法律「最重要的是」對郵寄選票和選票收集施加了安全措施,但卻因此陷入了訴訟泥潭。

他說:「這類似於現代美國經常發生的事:一位聯邦地區法官發布範圍廣泛的禁令,推翻了立法機關的決定。從那以後,我們一直在阻止、撤銷和推翻這些禁令。」

關於推翻了地區法院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和《康復法案》頒發的禁令,奧爾德姆表示,與身分相關的拒收率已大幅下降,關於SB 1法案對選民造成持續損害的說法也不成立。

他說,地區法院採納了選舉官員的證詞,認為老年選民、殘疾選民和新近符合郵寄投票資格的選民更容易對新規定感到困惑,導致選票被拒。但是,「自SB 1法案頒布以來,證據表明情況並非如此」。

《大紀元時報》向原告法律團隊成員之一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尋求置評,但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回覆。

責任編輯: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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