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編譯報導)週四(8月13日),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川普(特朗普)政府提起的一項訴訟,該訴訟指控哈佛大學未能保護猶太學生和以色列學生免受騷擾。
美國波士頓地區法官理查德‧斯特恩斯(Richard Stearns)在他的裁決中表示,政府在3月提起的這項訴訟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哈佛大學校園內存在持續違反聯邦民權法的行為。
斯特恩斯表示,政府的指控主要集中在2023-2024學年期間針對以色列在加沙發動的戰爭而舉行的抗議活動中發生的事件,但2025年3月發生的少數幾起後續事件「過於孤立和零星」,不足以支持哈佛持續侵犯公民權利的說法。
他還表示,該訴訟沒有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在政府於2025年6月告知哈佛大學其未遵守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該章禁止在接受聯邦資助的項目中基於種族、膚色和國籍進行歧視)之後,這所常春藤盟校出現了過失。
哈佛在6月份提交的一份法庭文件中敦促斯特恩斯駁回政府的訴訟,稱政府並未指控哈佛存在正在進行的或即將發生的違反《民權法案》第六章的行為。
目前,川普政府尚未對法官的最新裁決做出回應。
此前,川普政府在法庭文件中表示,對哈佛大學提起訴訟是為了「追回數十億美元的納稅人補貼」,因為「這些補貼被提供給了一所存在歧視的機構」。
去年12月,川普政府對一項法庭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認定政府終止了授予哈佛的超過20億美元的撥款的行動非法,因此禁止政府繼續削減哈佛的研究經費。
此外,在去年的另一起案件中,一名聯邦法官下令阻止川普政府撤銷哈佛招收國際學生的資格。在這項民權訴訟中,川普政府指控哈佛大學的教職員工和領導層「對反猶太主義和歧視猶太人和以色列人的行為視而不見」。
哈佛大學否認了這些指控,並在早前的聲明中稱,這起訴訟是「政府根據另一個藉口採取的行動,旨在報復哈佛拒絕將對哈佛的控制權移交給聯邦政府。」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導)
責任編輯: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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