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31日訊】8月28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宣布罷免張又俠、劉振立、巨干生和鍾紹軍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這個消息最大的震撼,並不只是張又俠、劉振立被正式免職,而是鍾紹軍也被同時從全國人大代表名單中清除。
單純從法律程序看,鍾紹軍被罷免人大代表並不必然意味著他已經被認定違法違紀。但如果把中共處理高級官員的慣常模式、此次公告的措辭和他特殊的個人身分放在一起看,這件事確實顯的非常異常,其背後的因素耐人尋味。
一、鍾紹軍沒有走常規的「落馬—罷免」程序
近年來,中共處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高級官員,常規程序都是這樣一條公開路徑: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原選舉單位決定罷免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代表資格終止。特別是對軍隊高級將領的處理,這種模式更是十分明顯。例如對李尚福、苗華等人的處理,都是先公開宣布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並接受審查調查,接著才是罷免他們的全國人大代表。
而對鍾紹軍的處理卻是反其道而行之,即在沒有公開宣布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情況下,直接就由中央軍委辦公廳軍人代表大會罷免了他的人大代表,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終止其代表資格。
不過,這種情況也有先例。例如2014年前後,遼寧方大集團董事局原主席方威、山西中陽鋼鐵董事長袁玉珠、山西晉能集團董事長劉建中和中儲糧建三江直屬庫原主任李忠軍等人的全國人大代表被罷免就是這種模式。當時官方並沒有在人大公告中明確說明他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其全國人大代表被罷免的具體原因一度也沒有得到權威解釋。
但上面這些人,其政治級別和權力位置都無法與鍾紹軍相提並論。鍾紹軍特殊之處在於,他並不是一個普通的地方官員或者企業界人大代表,而是曾經長期處於中共最高權力核心附近的人物。
他曾擔任中央軍委辦公廳主任、中央軍委主席辦公室主任,長期直接服務於習近平,是習近平進入軍隊權力核心以後最重要、最受信任的軍中幕僚之一。
這種級別且政治身分非常特殊的高官,未公開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即被直接罷免全國人大代表,鍾紹軍和巨乾生是迄今為止的第一例。這是鍾紹軍被罷免人大代表的第一個不同尋常之處。
二、全國人大代表被罷免做實了鍾紹軍的失勢
8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明確寫道,「中央軍委辦公廳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張又俠、鍾紹軍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隨後才是「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張又俠、鍾紹軍……的代表資格終止。」
那麼中央軍委辦公廳軍人代表大會為何決定罷免鍾紹軍的人大代表?公告沒給出具體理由。
有沒有可能鍾紹軍是因為退休被罷免人大代表的?
不可能。
第一,鍾紹軍未到退休年齡。公開資料顯示,他出生於1968年10月19日,到2026年8月是57歲,距離58歲還有兩個月。第二,人大代表法並沒有規定人大代表退休後必須被罷免,所以即使鍾紹軍真的退休了,他的人大代表也不會因此被罷免。
有沒有另一種可能鍾紹軍是因為職務調整被罷免人大代表的?
同樣不可能。
因為職務調整本身也不是罷免人大代表的法定必然原因。近年來鍾紹軍的職務確實有過調整。他先是在2024年離開中央軍委辦公廳主任、中央軍委主席辦公室主任崗位,隨後轉任國防大學政委,2025年10月又卸任國防大學政委。但這並不意味著必須罷免他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本身是一個獨立的法律身分,而非某個行政職務的附屬品。中共人大網過去專門解釋過,代表在任期內,因為工作調動等原因,可以提出辭去代表職務。也就是說,如果因為工作調整不再適合或者不願繼續擔任人大代表,更正常的法律路徑是本人提出辭職→選舉單位依法接受→代表資格終止,而不是工作調整→原選舉單位把他罷免。
顯然,「中央軍委辦公廳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鍾紹軍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意味著鍾紹軍的原選舉單位主動啟動了「罷免」這一監督性、強制性程序,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才依法公告其代表資格終止。這和「鍾紹軍退休,因此不再擔任全國人大代表」、「鍾紹軍因為職務調整,因此辭去全國人大代表」,在法律性質上不是一回事,兩者的政治含義也明顯不同。
人大代表被罷免通常有三種原因,一是選舉單位認為代表失去信任,二是違法犯罪,三是嚴重失職、不履職。鍾紹軍被罷免人大代表只能是因為這些原因。但不管具體是出於其中的哪一種原因,都做實了鍾紹軍在政治上的失勢,意味著他已經被習近平拋棄。
責任編輯:金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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