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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紀元記者1月15日訊】香港政府為了節省財政支出,計劃合併法院,然而,可能因此得不償失。有法官擔心,法院「瘦身」,無形中會增加工作量和壓力,令裁判官在判決案件時容易出錯,同時必然會加長案件的輪候時間,從而損害市民的利益。
據《明報》報導,一名在全港最繁忙法院之一審案的裁判官建議,有關當局在處理合併事宜時,必須注意法官的工作是否過量,以免分配不均,增加出錯機會。裁判法院在合併後,或需改變以往的「審案」方式。
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裁判官訴苦表示,他每天工作十小時也做不完手頭上的案件,更試過一天處理逾百宗案件。有時候退了庭,他都會感到頭暈、手震,什麼也做不到,只在發呆。而每當法官精神不佳時,便會容易做錯事。但上司不會體諒是因為你的工作增多,出事後往往遭傳媒、上司責罵的,仍然是法官。
另一方面,該裁判官亦指法院合併後,必然會加長案件的輪候時間,或會因而損害市民的利益,如果案件拖得太久,一些不可保釋外出的被告,或會被還押近兩個月,這樣對他們不公平。
針對有裁判官擔心工作量增加容易判錯案的問題,總裁判官李瀚良昨天回應時,安撫裁判官毋須擔心裁判法院合併後會增加工作量,他指司法人員不會減少,只不過是把法官調到其他法院工作。
不過,李瀚良承認,因資源問題會削減暫委法官數目,所以案件輪候時間會略為延長,但盡量會維持現時約兩個月的輪候時間,若發現輪候期長達三個月,即代表亮起紅燈,他們會招聘暫委法官避免案件囤積。至於文職人員數量會否減少,則要視乎司法機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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