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台灣right arrow文章正文

梅艷芳談出道舊事:在夜總會唱歌遭小流氓騷擾

王奎龍
2003-01-18 15:0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7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月18日訊】“我捱過好長一段日子才有了自己的風格。”梅艷芳日前曝出自己進入演藝圈伊始的陳年舊事,佐證其“新人不好做”的論述。

梅艷芳是在与新人蕭正楠談話期間說上述話的。她開誠布公地先提到蕭正楠的唱功有待改進,應找到屬于自己的風格。她對蕭正楠說:“我參加新秀比賽出來,別人也說我是徐曉鳳第二,不需要介意,你要慢慢摸索,張國榮也捱過一段日子才有自己風格的。”

梅艷芳對現在的新人的中肯建議是“不要給自己壓力!”想當年梅艷芳也拿不到頒獎禮上的新人獎,1983年港台最有前途新人獎評選時,她輸給了蔡琴,但同年她以《赤的疑惑》拿到十大金曲獎。她說:“新人獎對我有什么意思?對不起,我一拿就拿金曲獎。我覺得新人獎只是安慰獎,應該為自己定個高些遠些的目標。第一年是一個假象,千万不要被打到,日后的發展才是真實。”

對于新人遭遇負面新聞,梅艷芳認為最重要的是沉的住气,想起她當年初出道時,也有不少負面報道,她說:“未參加新秀比賽前,我在歌廳、夜總會唱歌,那些地方很复雜,有些報紙未經求證,就把我寫得很坏,又說我吸毒,我不穿短袖衫,就說我手臂有紋身。有一年圣誕節,我在尖沙嘴唱歌,由麗晶走到半島那邊,剛好封路,路上很多人,有几個小流氓見到我,就大喊:‘喂,道友婆!’接著全條馬路上好多人一齊噓,我當時很想把化妝箱擲到地上,然后破口大罵,但好在忍住了,一口气吞回去,如果我那樣做,我形象大損,我玩完儿。所以做新人不要說那么多,打好自己基礎最要緊。”(城市晚報)

(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