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中國對兩進口化工產品做出反傾銷裁定

2003-01-10 02:3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紀元1月9日訊】(中央社台北九日電)中國大陸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和外經貿部聲稱,已完成對原產於韓國﹑日本﹑印度的進口苯酐以及原產於日本﹑比利時﹑德國﹑荷蘭和俄羅斯的進口己內(左酉右先)胺的反傾銷調查﹐初步裁定存在傾銷行為,並已經採取反傾銷措施。

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規定﹐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發現上述兩種進口產品存在傾銷﹐並對大陸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簡稱苯酐的鄰苯二甲酸酐(Purified Anhydride Acid﹐簡稱PA)﹐主要用於生產塑劑﹑不飽和聚酯樹脂﹑醇酸樹脂﹑染料﹑涂料﹑醫藥﹑農藥和糖精等產品。己內(左酉右先)胺是錦綸六纖維(尼龍六纖維)和工程塑料尼龍六的原料。(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