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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授寄垃圾郵件 加州判罰200萬

2003-10-26 03:2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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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訊】〔自由時報編譯魏國金╱綜合二十四日外電報導〕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高等法院二十四日依據反垃圾郵件法,首度判決傳送數百萬封教人如何寄送垃圾郵件電郵廣告的「PW行銷」公司兩百萬美元(合台幣六千八百萬餘元)罰款。加州檢察長洛克耶爾指出,該案將作為相關案件的判例,深具指標意義。

 洛克耶爾去年援引一九九八年加州反垃圾郵件舊法,起訴洛杉磯的PW行銷公司及其負責人威廉斯與葛麗芬。加州上月通過更為嚴峻的新法,其中允許個人可對傳送垃圾郵件者提起訴訟,同時,每封郵件最高可索賠一千美元(台幣三萬四千餘元),另一法條也規定,除非事先獲得收件人許可,否則嚴禁主動寄發電郵廣告。

 新法將於二○○四年一月一日上路。

 該項判決也禁止威廉斯與葛麗芬擁有、管理任何與網路廣告有關的公司,並持有相關公司的經濟獲益。這項強制令將維持十年。檢察長辦公室發言人表示,該州將「在合理範圍,盡一切可能」向威廉斯與葛麗芬索討罰金。

 沒有專屬網站的PW行銷公司被控以假名運作,寄發數百萬封包括售價三十九美元的如何發送垃圾電郵指南書籍與加州居民電郵地址表等電郵廣告。檢察官指出,該公司大量傳送的電郵因未付上免付費電話號碼,讓收件者無法電告該公司停止再度寄發郵件,而觸犯一九九八年的反垃圾郵件法。此外,該公司也沒有載明有效的回覆地址或依州法規定標上「廣告」郵件字樣。檢察官也表示,PW行銷公司非法接通電腦使用者的網路連接系統,致使該公司得以寄發電郵,但收件人無法追蹤其郵件來源。

 據統計,二○○二年垃圾郵件佔美國電子郵件總量的四成,造成美國企業約九十億美元損失,垃圾郵件的氾濫已使二十五%的電郵使用者降低對電郵的使用。微軟總裁比爾.蓋茲於五月間呼籲參議院為遏阻垃圾郵件舉辦公聽會時指控說:「垃圾郵件是對科技誠信度的一種侵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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