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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与少女有染 吳宗憲要告《壹周刊 》

2003-10-09 14:1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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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訊】据港台媒體報道,港台演藝圈雙吳為了女人要告媒體,通過法律行徑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據中華网10月9日報道﹐台灣本土天王吳宗憲上星期四被一19歲女子Linda指控“用后就丟”,跟她上了床后就炒她魷魚,不讓她去上班。

  而《妙手仁心》中的“好男人”吳啟華,則在上星期六被某媒體爆料指他在北京召妓,一拖三女到酒店房間。

  吳宗憲昨天在朱延平導演的新片《人不是我殺的》記者會上,表示決定控告Linda与《壹周刊》對他构成的名譽傷害。
  
  在眾台灣媒體面前,他強調“歌迷”Linda絕對不是他的女友,兩人更沒上過床。
  
  他怕在場記者不相信,還要在場的助理、經紀人當證人,并搖頭嘆道:“這個人(指Linda)佯裝出現在各种場合......真是可怕。”
  
  對于Linda在媒體的各項指控,他表示,如果不提出告訴,就等于默認。
  
  “我曾經打過三通電話但都找不到她,她像是在人間蒸發一樣。”
  
  他希望,在他提出加重誹謗告訴前,Linda能出面,兩人可以當著媒體的面說清楚、講明白。
  
  “她還這么年輕,我也不想這樣毀了她的前途,希望她看到報道后快跟我聯絡。”
  
  他解釋“澎湖邂逅”一事,其實是Linda把字條塞給NONO。
  
  “不是我啦!當時在澎湖遇見她,我還問候她,Linda帶著母親、姐姐一同出現,還說要睡在車上,當時只覺得怪怪的,沒想到最后她還去店里應征店員,參加節目......,以各种角色出現在我身邊,想想實在太恐怖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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