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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与少女有染 吴宗宪要告《壹周刊 》

2003-10-09 14:1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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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9日讯】据港台媒体报道,港台演艺圈双吴为了女人要告媒体,通过法律行径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据中华网10月9日报道﹐台湾本土天王吴宗宪上星期四被一19岁女子Linda指控“用后就丢”,跟她上了床后就炒她鱿鱼,不让她去上班。

  而《妙手仁心》中的“好男人”吴启华,则在上星期六被某媒体爆料指他在北京召妓,一拖三女到酒店房间。

  吴宗宪昨天在朱延平导演的新片《人不是我杀的》记者会上,表示决定控告Linda与《壹周刊》对他构成的名誉伤害。
  
  在众台湾媒体面前,他强调“歌迷”Linda绝对不是他的女友,两人更没上过床。
  
  他怕在场记者不相信,还要在场的助理、经纪人当证人,并摇头叹道:“这个人(指Linda)佯装出现在各种场合......真是可怕。”
  
  对于Linda在媒体的各项指控,他表示,如果不提出告诉,就等于默认。
  
  “我曾经打过三通电话但都找不到她,她像是在人间蒸发一样。”
  
  他希望,在他提出加重诽谤告诉前,Linda能出面,两人可以当着媒体的面说清楚、讲明白。
  
  “她还这么年轻,我也不想这样毁了她的前途,希望她看到报道后快跟我联络。”
  
  他解释“澎湖邂逅”一事,其实是Linda把字条塞给NONO。
  
  “不是我啦!当时在澎湖遇见她,我还问候她,Linda带着母亲、姐姐一同出现,还说要睡在车上,当时只觉得怪怪的,没想到最后她还去店里应征店员,参加节目......,以各种角色出现在我身边,想想实在太恐怖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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