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司法機構被削公眾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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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思婷香港報導/香港前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退休法官王見秋領取兩份薪水的事件曝光後,司法人員退休後享有雙重福利的政策備受社會質疑,司法機構自上月底開始一直拒絕向傳媒透露審批準則等資料,理由是因為本月初獲悉立法會亦查詢類似的文件,故不宜先向傳媒公布。但此舉隨即受到立法會議員、傳媒學者及人權組織強烈批評,指其實傳媒早於立法會未宣布召開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會之前已作出查詢,司法機構理應盡快公布,不應藉拿立法會作盾牌,否則會削弱市民的知情權。

司法機構前天突然發表聲明,發言人在聲明中指出,司法機構於本月五日接獲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信件,要求提供有關司法人員在退休後任職、退休金利益及接受利益的文件,以便委員會於本月十四日討論。聲明說,為了尊重立法會,不宜在向立法會提供文件之前,先把有關資料發放給傳媒。

非問責的做法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成員涂謹申指出,若傳媒早在立法會之前已查詢有關資料,除非資料尚未準備妥當,否則司法機構應盡快發放,讓公眾早日得知,才是問責的做法。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傳媒能反映市民關心的議題,若傳媒早於立法會查詢,則司法機構便有責任先向傳媒提供資料。他質疑若立法會在暑假期間不開會,則司法機構在暑假期間是否不用向傳媒提供資料。

公眾有知情權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批評,傳媒所索取的有關資料,涉及公眾知情權,若傳媒早前已向司法機構索取資料,司法機構沒有理由不提供,更不應藉立法會來「過橋」。

另外,對於有傳媒報道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在沒有獲授權下行使酌情權一事,司法機構回應說並無根據,指出香港法例第四○一章《退休金利益(司法人員)條例》第三十四條的酌情權,已於一九九五年四月由當時的港督授予首席大法官,根據法例,該授權仍然有效。

《星島日報》八日報道,該報在收到消息,指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國能,涉嫌曾在未經特首授權情況下,錯誤行使《退休金利益(司法人員)條例》中賦予特首的權力,批准司法人員享受雙重福利。該報本月一日分別向司法機構及特首辦提出書面問題,查詢特首何時授權李國能行使有關權力,以澄清傳聞。但當局整整一周都拒絕作出答覆。

或違專業守則

在王見秋事件中,一直「挺王」的平機會委員鄔維庸前天在香港電台節目《星期六問責》中透露,,曾向王見秋提出,可以其醫生身份證明王「受壓力會舊患復發」,讓他不用出席上周五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回避議員質詢。但被曾患癌症的王拒絕。

有醫學界人士及立法會議員質疑鄔維庸的言論,有違反醫生專業之嫌。醫療政策評議會會長郭家麒向本港媒體指出,只有精神科醫生或病人的家庭醫生,才適宜以壓力為理由開出醫生紙,而鄔維庸與王見秋有公職關係,更應避嫌。

醫學會副會長馮宜亮也表示,鄔維庸對王見秋的建議是否有問題視乎當時提問的情況,若因協助對方逃避出席立會會議而簽發醫生證明,便可能違反專業守則。立會議員李卓人直斥鄔維庸的言論侮辱了醫療專業。

沒資格任委員

鄔維庸又在節目中透過電話與事件的另一主角余仲賢對話,並為他日前在《文匯報》一篇文章中批評余「會考考兩次、三年大學讀四年」的資料根本不正確,即場向余仲賢道歉。但鄔語氣輕佻地解釋:「你知香港有好多流言同小道消息,我不能夠去求證,不敢犯侵犯私隱條例的刑事,寧願冒被民事訴訟的風險。」余接受其道歉。

平機會出版及研究小組委員莊陳有質疑,鄔的言論有打擊學業上不順利的青年人及殘障人士的信心之嫌,是否仍有資格擔任平機會委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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